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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个结果
  • 简介:兰,女,汉族,1955年1月23日出生,山东省齐河县人,高中文化程度,原系甘肃永盛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海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2001年6月16日因涉嫌诈骗犯罪被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7日经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由兰州市公安局依法对

  • 标签: 徐继兰 诈骗案 法定代表人 诈骗犯罪 集资诈骗罪 甘肃省兰州市
  • 简介:为防止经营体的高额债务甚或分裂,《德国民法典》通过农庄继承权保护机制,以特权衡量的方式应对继承开始下的经营受。《西北德农庄条例》与《单独继承法》提供了更好的特殊保护,力求实现单独继承人的继承,同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额的价值补偿退出继承的人。在实践中,以预设的继承顺位转让农庄占优势地位,但法律制度还不完备。为此,交易实践发展出了适当的合同类型及构造以保障农业经营。在关于继承开始的法律制度不完善的背景下,在预设继承的框架下谨慎地规定转让是最优选择。

  • 标签: 经营继受 《西北德农庄条例》 《单独继承法》 农庄转让
  • 简介:邱昭,1978年12月生,湖南浏阳人。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法理学教研室主任,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澳门科技大学访问教授,政协西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农工民主党西北政法大学支部委员,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教育研究》栏目负责人。

  • 标签: 大学教授 青年学者 学术委员会 长安 澳门科技大学 法学研究
  • 简介:作者从法律受的概念谈起,指出法律受的发生需要一定的社会和历史条件。接着,作者通过对宪法领域发生的一系列法律受案例的介绍,具体阐述法律受的原因、条件和形式。

  • 标签: 法律继受 原因 条件 形式
  • 简介:作者从法律受的概念谈起,指出法律受的发生需要一定的社会和历史条件。接着,作者通过对宪法领域发生的一系列法律受案例的介绍,具体阐述法律受的原因、条件和形式。

  • 标签: 法律继受 原因 条件 形式
  • 简介:本文首先考察中国对外国民法受的三个历史阶段的立法。即从20世纪初期至40年代的立法,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的立法,改革开放以来(1978年~)的立法;其次指出了在目前的民法典编纂中存在的重要争议;最后本文认为中国对外国法的受是"单一受"转向"多元受"的结果,未来中国民法典的编纂将会带有更多的"多元复合"色彩。

  • 标签: 外国民法 继受 中国民法典
  • 简介:日本在二战前受了德国式法治国家观,法治主义这一日本式的概念也确立起来。围绕明治宪法下立法权对行政权的控制范围和程度也曾展开一定程度的论争。二战后,对于日本国宪法究竟有没有采纳英美型法治、英美型法治与二战前的法治主义之间是什么关系展开了论争,其代表者就是“过·柳濑论争”。此后就两者的共性达成广泛共识,实质性法治主义也得以形成。在当代行政改革、司法改革时期,又出现了以“佐藤·高桥论争”为代表的大论争,其实质是在法合乎正义的前提下如何实现法治、如何把握日本国家权力构造的应有状态,其间的分歧仍难以消弭。

  • 标签: 法治国家 法治主义 法的支配 日本国宪法
  • 简介:以宗教改革为标志,欧洲在16世纪经历了其古今精神上的一次巨大断裂,导致了上百年的混乱和无序。欧洲政治秩序必须被重建,但这个新秩序必须有一个与以往不同的基础。霍布斯在17世纪中期对这一历史性要求作出了深刻回应,其"自然状态"学说即是为新秩序奠基的第一次伟大尝试。其后,洛克又对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学说作出了意义重大的积极回应。本文认为,洛克在对霍布斯"自然状态"学说进行回应的过程中,受了他的一些前提,但作出了限制,并对某些核心部分进行了关键修正,从而改变了霍布斯理论的绝对主义方向,使"自然状态"学说导向了对自由民主式宪政法治体制的支持。本文的核心内容就在于,重新展现洛克对霍布斯"自然状态"学说回应的几个重要细节,并初步显示洛克的修正对于近代宪政法治之思想与实践的重要理论意义。

  • 标签: “自然状态” 霍布斯 绝对君主制 洛克 宪政法治政府
  • 简介:<正>依法及时审理房屋纠纷案件,是人民法院一项重要的审判任务,审判结果如何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影响社会的稳定。本文拟就当前审理房屋继承案件中,房屋原状变更后应份的确定和保护问题作一探讨。在人民法院受理的房屋继承案件中,房屋原状发生变更后确定应份的难度较大。由于继承的客体物一房屋被继承人重建、翻建或扩建,其价值有不同程度的增值;而且,重建、翻建或扩建时,共同继承人的意思表示又不尽一致,有的同意,有的不知,情况比较复

  • 标签: 应继份 合法继承人 房屋 客体物 确定 当事人
  • 简介:《民法总则》受《民法通则》之立法体例,对无因管理制度作有原则性规定,明确其为一项独立的债之发生原因。无因管理制度背后所蕴含的人类社会性特征与解难纾困的道德情操使其得以受至今。《民法总则》对无因管理的规定兼有语义不清、规范错位以及因此而导致的规则缺位等问题。在民法典时代,对无因管理制度的完善应当在民法典的框架中展开,借由司法判例制度对其加以阐述、补充乃至发展,这既是对民法典应有的尊重,亦是在民法典时代所必须作出的方法论上的调整。

  • 标签: 无因管理 民法总则 制度价值 司法判例 法律进步
  • 简介:1982年7月15日,农场职工朴××在与其妻金××撕打中,用三角刮刀刺伤金的左胸部。伤口流血不止,住院治疗中,只做了胸部损伤的单纯缝合和止血治疗。4天后,金××自觉病情好转,要求出院回家。8月1日晚饭后,金××突感腹痛,四肢无力,呼吸急促,送医院途中死亡。

  • 标签: 继发出血 胸部损伤 单纯缝合 贯通性 止血治疗 呼吸急促
  • 简介:互联网+的汹涌浪潮再次证明,互联网将改变所有行业,当然也包括法律服务行业。这个行业正处於从相对封闭和垄断到充分竞争的剧烈转变时刻,因此它的"触网"将注定同时面临机遇和挑战。从最早期的网上律师广告到随後的SEM搜索引擎营销,期间陆陆续续出现了各种不同类型的尝试.但成功的案例仍然很少。互联网+法律服务之所以一直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其原因显然与遗个行业本身的基因和特性息息相关。

  • 标签: 法律服务行业 互联网 路径 搜索引擎营销 机遇和挑战 律师广告
  • 简介:中国化学会和中国金属学会于1987年10月6~9日在广州中山大学召开了全国分析化学学术会议。会上交流了理论研究成果及电化学在食品、岩矿、药物、水(河水、海水、地下水)等无机、有机、生物领域应用的经验。其中,较引人注目

  • 标签: 电分析化学 中国金属学会 岩矿 中国化学会 学术会议 研究成果
  • 简介:清末修律为我国法制近代化之嚆矢,我国民事法制的近代化也躬逢其盛。,清季民初师法德、日编纂民法典,三部民法典均有总则编之设置;1949年后,大陆先后出台了四部民法典草案,体例上经历了从全盘苏化,到自主创新,再至“回填”潘德克顿法学体系的过程,大体也未废弃民法总则的置备,只是因应时势对于总则的体例结构多有损益。通过对立法史的梳理,厘清民法总则结构内容在历次法典编纂中的演变沿革,从中总结其成败得失,并提出未来民法总则之内容应由“一般规定”、“民事主体”、“法律行为”三部分构成,期为当下民法总则之立法提供些许镜鉴。

  • 标签: 民法总则 民法典 潘德克顿体系 法律继受
  • 简介: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窃行为应当认定为盗窃罪。但是,日常生活中的窃行为复杂多样,有些行为方式从客观上看没有太大差别,但其行为性质却各不相同。对于窃犯罪的认定,应当抓住行为对象这一要素,认清行为对象为电力本身、电费还是电费给付请求权,结合行为人取得财产的最终手段,正确判断行为的定性。

  • 标签: 窃电犯罪 电力 电费给付请求权
  • 简介:中国现有的民法概念体系和制度体系是对西方民法受的结果。自清末变法以来一百多年的受过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即清末对西方民法,特别是德国民法的受;新中国成立初期对前苏联法学的受;改革开放初期对外国民法,尤其是日本民法的借鉴;1992年之后对世界上先进经验的广泛吸收。本文从比较法的角度,对以上四个阶段进行了比较详细的阐释,并通过对受成就的分析,表明我们对于西方法律所应有的态度。

  • 标签: 中国民法学 西方民法学 继受
  • 简介:如果没有那封举报信,即将退休的粱有强可以安度晚年、正值中年的张世新依旧意气风发、年纪轻轻就当上中层领导的黄超前途更是无量、手握大权的陈诗清仍然是亲人的骄傲:

  • 标签: 变压器 老虎 中层领导 举报信
  • 简介:如果把各种商经营者比喻成小船,那商平台就是托起电商之舟的汪洋大海。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商和平台在商交易中承担着相互关联的责任。特别在对商经营者准入、产品质量等方面,平台理应对商资质、产品进行审核把关,督促商经营者诚信经营。

  • 标签: 消费者维权 电商平台 利器 商法 产品质量 经营者
  • 简介:伟著《正义的两面》以"相互性"概念为基础解释正义的实施动机,在当代正义理论中独树一帜。该文基于其《正义的两面》的基本论证,参考其相关论文,在文本互见的基础上呈现慈伟立足现代社会的问题意识和寻求跨越中西最低程度共识的理论抱负。并在此过程中检讨其理论逻辑上的可能缺失,反思其解释性研究理路的局限性及正义动机研究的现代性困境。

  • 标签: 慈继伟 正义秉性 最低程度的相互性 问题意识 理论抱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