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际通信法是现代国际法专业化发展的产物,其界域包括两类通信领域的国际事务:一是国际通信活动的规制,二是通信制度的国际协调;其主体具有鲜明的多元化特征,被国际通信法赋予国际人格并参加国际通信法律关系的实体,不仅有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还有法人和个人。国际通信法是一个庞大的法律体系,其规范具有普遍性、区域性和双边性三个不同层次,分属国际电信联盟、万国邮政联盟、世界贸易组织等众多国际体制。归于国际通信通道法、国际通信服务法和国际通信行为法三个不同板块,由此形成了国际通信法的立体网络架构。我国通信事业的发展非常迅速,但有关通信的立法相对滞后。因此,有必要熟悉通信领域的国际规则.加强国际通信法的研究。
简介:习近平主席在2014年APEC北京峰会上倡议"启动亚太自贸区建设",这表明中国愿意引领和推动这项重要工作。面对"一带一路"倡议带动的中国新一轮对外开放以及亚太地区大国之间在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激烈博弈,亚太自贸区建设何去何从,是考验中国人智慧和能力的议题。如果选择TPP这一路径,等于将构建亚太自贸区的主导权拱手让给别人;如果与TPP分道扬镳另辟蹊径,会分化亚太地区,进而影响"一带一路"倡议的整体部署。一个务实的选择是以中国目前正在推动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为基础,结合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进而引导亚太自贸区法律制度向TPP等国际高标准靠拢,同时采取开放姿态,允许个别APEC成员暂时不加入亚太自贸区,也允许非APEC国家和地区加入亚太自贸区。
简介:带有垄断色彩的知识产权,从其诞生到现在,一直纠缠在激励创新与自由竞争、控制信息与保障公众利用信息的矛盾之中。虽然主流文化对知识产权盛赞之声音不绝,但理论与实践的批判也同样经久不衰,并且随着时代的演变不断推陈出新。上个世纪80年代兴起的开放源代码运动就是人们在知识经济、信息时代背景下,对知识产权的又一次理论与实践的批判。但开源运动跟以往的反知识产权运动相比又有很大的区别,它在开源共享的理念下发展出一套独特的规则,这套规则对软件的生产与传播影响越来越大。本文的写作,正是希望通过研究这场批判运动以及它独特的规则,获致对知识产权制度本身的更深入的理解。在思路的安排上,文章紧紧围绕着开源运动与知识产权的关系展开,并试图回应序言中提出的三个递进式提问:知识产权法如何催生开源运动?如何影响开源规则的面貌?如何给开源规则寻找知识产权理论的依托?为此,文章首先勾勒了开源运动的谱系,在回顾软件、程序等术语后,重点分析了目标码与源代码的特征及其导致的后果,并介绍封闭源代码带来的弊端。然后,通过分析专有软件的知识产权控制,我们发现知识产权法助长封闭源代码,这成为开源运动构建自己规则的制度原因之一。第四部分更进一步,通过界定开源软件的内涵、类型化开源许可证以及分析开源软件法律保护的架构,文章在开源具体规则的层面上展示了知识产权与开源共享的理念的微妙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将开源运动与以往的反知识产权运动做了比较,指出其独特与深刻之处。在结语中,通过分析知识产权哲学的本质,文章解释了对第三个追问的态度,并从知识与权力的关系角度,对知识产权进行了反思。
简介:基于对国家审计权本质属性的片面性认识,中国在建构现代国家审计体制时选择了“行政模式”,这一模式下的国家审计更多具有政府内部审计的功能,在具体运行中存在独立性、权威性、效力性方面的不足。现代社会的演进,公众权利意识的增强,特别是防范公权力自主性意识的增强,中国国家审计无法全面承担对政府履行受托经济责任及效率监督职责的问题,开始引起广泛关注。世界各国行之有效而又各具特色的审计体制为中国的改革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式。中国国家审计体制的改革应在遵循审计权的独立性、效率性、权威性和协调性原则的基础上,以立法模式为基础,建构适合中国国情的国家审计体制。
简介:中国台湾地区每年有数万件诉愿案件,但却少见以诉愿决定为主题的实证研究。本文除以台湾地区“行政院”所公布的台湾地区“内政部诉愿会”相关统计数据为研究客体外,抽样台湾地区“内政部”2006年至2009年近900件诉愿案件,以逻辑回归模型、费雪精确检验、叙述统计,分析抽样案件。本文提出“诉愿程序更正比例”为新的指标,用以辅助评估台湾地区“内政部诉愿会”的运作成效。该指标计算诉愿程序所发现的行政处分错误,占诉愿暨诉讼程序所发现的行政处分错误之比率;台湾地区“内政部诉愿会”的诉愿程序更正比例为91%。此外,本文发现台湾地区“内政部诉愿会”倾向尊重原处分机关对“非法律专业”案件的事实认定;并且,诉愿决定书较少记叙“合目的性审查”的内容。再者,当事人较少陈述意见,台湾地区“内政部诉愿会”更少举行言词辩论。最后,台湾地区“内政部”诉愿审议时间一般短于台湾地区“高等行政法院”审议时间,但有23.8%的诉愿人未接受诉愿结果而向台湾地区“行政法院”提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