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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个结果
  • 简介:一、公证真实性原则的现有含义及其局限性公证真实性原则的现有含义是指公证的对象,即公证文书所证明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并是真实的,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是客观存在并真实的,而不是虚假或伪造的事实.这一原则要求公证员在办证过程中既要审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又要在必要时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材料进行调查研究,以确认公证事实的真实性;与此同时,还要求公证当事人必须向公证机构提供真实的证据材料.总而言之,公证真实性原则对公证真实的现有要求是指认定的公证事实必须与客观上曾经发生过或正在发生的事实完全一致,即对事实的认定要达到客观真实的程度.

  • 标签: 真实性原则 法律真实 客观真实 最佳 法律行为 公证文书
  • 简介:"法律真实"理论与"客观真实"理论作为证据理论,在证明程度的确定性和证据裁判主义方面具有相同之处,但二者在证据的特性、证明标准等方面也存在根本的分歧."法律真实"理论更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要求和法治的需要;我国的证据立法应当以"法律真实"理论为指导,确立以证据的合法性为其基本的价值取向.

  • 标签: 法律真实 客观真实 证据理论 证据立法 价值取向
  • 简介:在探求案件事实真相这一问题上,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论争由来已久。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严格司法的新提法下强调"司法机关查明、认定的事实要符合案件发生时的客观真相",并且"绝不容许脱离案件的客观真相满足于所谓的法律真实",客观真实论立场遂得以维护。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全盘否定法律真实存在的合理性。最恰当的理解应是,以客观真实为核心,法律真实为补充,在多制度要素联动的基础上,运用证据准确认定案件事实,防范冤错案件发生。

  • 标签: 严格司法 事实真相 客观真实 法律真实
  • 简介:将事实表达为客观真实是一种面向大众的政治表达,而表达为法律真实是一种面向法律职业者司法操作标准的专业表达.两种表达的共通性在于只追求事实之真,回避了可能的事实虚假及事实的非真实问题.但司法实践中认定的事实可能并非是完全真实的,因此产生了法学的表达与司法实践的背离.在事实认定可能并非真实的情况下,通过正当法律程序、协商与沟通以及法律论证,达到事实认定与判决的可接受性,是保障判决合法性的关键.

  • 标签: 事实 真实 非真实 合法性 客观真实 司法实践
  • 简介:他沉迷网络游戏,当合法收入难以满足其玩游戏的巨额需求时,他开始借权敛财。几年间玩游戏花掉1500万元中,其中近700万元系贪污受贿所得——

  • 标签: 人生 网游 网络游戏 合法收入 贪污受贿
  • 简介:真实义务是当事人对法院及相对方应负的诉讼法上之义务,亦是诚实信用原则在诉讼中的具体化,其在防止当事人虚假或不实陈述、禁止当事人以不当的方法获取非正当利益及滥诉、促进诉讼及协力法官发现真实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真实义务虽已初具其制度外形,但尚缺可供其良性开展的逻辑前提、规则体系及配套制度。确立辩论主义,构建其规则体系,规范阐明义务的运作,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是真实义务有效开展的必由之路。

  • 标签: 真实义务 辩论主义 民事诉讼目的 诚实信用原则
  • 简介:<正>一、引言在刑事诉讼中,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是一切证据制度共同的证明目的。但是,不同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诉讼制度中对于真实的理解与追求方式却并不完全相同。在当今各国的刑事诉讼中,真实发现有什么重要意义,各国刑事诉讼如何对待真实发现问题,我国刑事诉讼在将来的发展中应坚持什么样的真实发现模式,等等。这些涉及一国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以及发展方向的问题都与刑事诉讼真实观有关,本文通过对刑事诉讼真实观的研究,以期为我国刑事诉讼的发展方向给出一些浅薄却是自己认真思考的建议。

  • 标签: 真实观 辩诉交易 刑事和解 证据制度 非法证据排除 被告人权利
  • 简介:本文主要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从客观现象描述了虚拟财产的存在;第二部分讲述了虚拟财产作为一种观念形态在虚拟世界中的发展;第三部分从描述性角度对虚拟财产进行论证,指出从存在形体以及存续期间角度来看,认可虚拟物品的财产地位与传统财产制度并不存在冲突;第四部分从理论角度,运用功利主义理论、劳动报酬理论以及黑格尔人格理论的判定方法对认可虚拟物品的财产属性作了进一步的阐释。

  • 标签: 虚拟财产 功利理论 洛克理论 人格理论 所有权
  • 简介:虚拟财产”交织了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的双重因素,只有当它与现实世界发生具有法律意义的联系时,才能进入现实世界法律调整的范畴,因而只有玩家与运营商的娱乐服务合同由现实法律调整。由此可知,“虚拟财产”实乃玩家享有的债权的内容之一,它不能脱离该合同而单独存在。运营商若丢失或删除它则承担违约责任;玩家之间移转它实质上是债权的部分让与;玩家之间偷盗它则构成第三人侵犯债权。

  • 标签: 虚拟财产 虚拟世界 现实世界 服务合同
  • 简介:在推进传统财产执行的同时,应个案执行需要,不断拓宽执行财产的范围,是有效实现申请执行人胜诉债权的有益尝试。司法实践中出现了申请执行人请求法院变现被执行人的网络游戏设备以偿付债务的案件,由此引发了网游虚拟财产是否属于可供执行的财产范围及相应的查控、处分程序该如何操作等问题。

  • 标签: 虚拟财产 网游 申请执行人 有益尝试 网络游戏 被执行人
  • 简介:虚拟财产所具有的法律属性是其受法律保护的理论基础,虚拟财产的特殊性使其具有特别的、不同于一般物的法律属性,它是物权债权化的实体形式,兼具债权与物权的双重属性。

  • 标签: 虚拟财产 物权债权化 载体
  • 简介:在司法实践中,电子证据面临来自真实性方面的巨大挑战。法律界长期存在"易失真论"与"极可靠论"的争执。案例统计分析和座谈调研发现,传统观念分歧的背后隐藏着重大的偏见与偏差,亟待正本清源。基于法律与技术的交叉研究表明,认识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应当从原件、具象、整体和空间的理性立场出发,遵循系统性原理、电子痕迹理论与虚拟场理论。同传统证据相比,电子证据具有更良好的真实性保障。这构成电子证据的理性真实观。树立这一新观念,有助于推动配套制度的创新。我国应当构建关于电子证据真实性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判断标准,改造"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规则;在鉴定制度方面,应当开发超越纯技术领域的溯源性鉴定等新型鉴定方法。

  • 标签: 电子证据 电子数据 真实性 证据规则 司法鉴定
  • 简介:<正>1.2013年7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公布2.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规范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活动,保障电话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信息安全,促进电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活动,适用本规定。

  • 标签: 信息登记 电信业务经营 信息保护 信息安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保密管理制度
  • 简介:只因在互联网上用虚拟网名身份公开辱骂虚拟网名的网友,引起一起备受网民关注的首例网络名誉侵权案,该案的一审结果告诉人们——

  • 标签: 辱骂 一审 名誉侵权案 公开 虚拟主体 身份
  • 简介: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网络已经成为我们工作、生活中的重要一部分,而我们在网络上使用的QQ、电子邮箱、微博、网店、游戏账号及装备、宝藏等虚拟财产也在不断增加。但我国至今未有相应的法规对虚拟财产的继承予以规制,本文拟从虚拟财产的继承为切入点,对虚拟财产的继承做相应探讨。

  • 标签: 虚拟财产 继承 必要性
  • 简介:所谓的"虚拟财产"外廷宽泛,其准确名称应是"虚拟事物"。用大陆法系民法观点分析,作为一种无体存在的客观事物,虚拟事物难以成为物权、债权或知识产权的客体,但其上存在民法应予保护的合法利益。该合法利益可区分为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均具对世性,可类推适用绝对权的保护方式。对用于交流沟通信息、表明个人社会存在的虚拟事物,其上利益部分可以纳入人格权体系,其他的可作为人格利益保护。对用于市场交易、开展经济活动的虚拟事物,多数情况下可视为金钱等同物。对用于个人休闲娱乐、给人带来精神满足的虚拟事物,其上可能兼具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将虚拟事物上之利益不作为权利而作为合法利益给予民法保护,契合当前民法体系的完整性、包容性,也满足进行刑法保护的需要。

  • 标签: 虚拟财产 虚拟事物 人格利益 财产利益
  • 简介:《民法总则》沿袭《民法通则》的立场,将意思表示真实规定为法律行为有效的-般要件.但无论是司法实践还是民法学说,均从反面将意思表示不真实限缩解释为意思表示的瑕疵.这样的解释颠覆了有关意思表示之于法律行为效力的原则与例外,足以令人怀疑该规范的正当性和必要性.意思自治在本质上不过是-种制度性的自由,意思在其中固然扮演重要的角色,但并非唯-.较之于意思表示的真实与否,意思在多大程度上真实才是更符合实际的描述方式.意思表示真实之教义的荒谬之处,在于其无视其他原理的作用,仅将意思原理绝对化、神圣化.

  • 标签: 意思表示真实 教义 意思自治 制度性自由
  • 简介:发现真实是诉讼的真谛。对抗制是英关法系发现案件真实的最佳选择,却也可能歪曲案件的真相。法庭之友有利于矫正对抗制的弊端,帮助法官发现案件真实,实现司法正义,已成为对抗制并蒂难分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庭之友极大地扩充了法官发现案件真实的制度空间,同时,法庭之友与特定的证据制度的结合又可能阻碍案件真实的发现。法庭之友就是在与真实发现的扩充与限制中发展与兴盛起来的。

  • 标签: 对抗制 法庭之友 发现真实
  • 简介:电子数据真实性鉴定是电子数据鉴定中较为常见的一类鉴定,相比电子数据的搜索与恢复鉴定,电子数据真实性鉴定对鉴定的规范性和技术性要求更高:证明电子数据为真需要排除大量假的可能性,而且通常无法穷尽。通过结合在科研和实际鉴定工作中积累的常见电子数据真实性鉴定的经验,从概念和方法体系引入,进一步选取了电子邮件真实性鉴定、数据库数据真实性鉴定、聊天记录真实性鉴定三类典型且需求较多的电子数据真实性鉴定类型进行逐一解读,从鉴定思路和对策、技术方法和手段等角度进行了详细阐述,以期促进行业交流和发展。

  • 标签: 电子数据鉴定 电子数据真实性 电子邮件 数据库 聊天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