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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编者按】近年来,我国法学界对于刑事和解制度已有较多讨论和研究,刑事和解的意义和作用也得到了普遍的肯定和认同。但刑事和解是否存在一定风险和弊端,理论界对此关注不多。本期笔谈的各位学者分别从刑事和解的潜在风险、认识误区、适用空间拓展、制度构建中的困境以及其与刑法基本原则间的矛盾等角度进行探讨,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和解制度。

  • 标签: 刑事和解制度 潜在风险 刑法基本原则 认识误区 空间拓展 制度构建
  • 简介:摘要刑事和解主体的定位,应当从实践应用刑事和解制度参与人的利益和效用出发,以主体性要素为基准,包括基础性要素和必要性要素。刑事和解中的主体应当包括加害人、被害人和公权力机关三方,其中公权力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刑事和解三方主体的关系应属典型的公法契约关系,其关系模式应定位为平等关系。

  • 标签: 刑事和解主体要素 加害人 被害人 公权力机关
  • 简介:刑事和解的纠纷处理方式节省了被害人、加害人的成本和国家的司法资源,但它在降低了惩罚成本的同时也降低了犯罪成本,在带来了司法效率的同时又产生了非效率,其效益与效率均有不确定性.目前,我国移植这种制度尚不具备相应的理念基础、制度体系和社会环境,但这些并不影响我们对其合理成分进行借鉴与吸收.

  • 标签: 刑事和解制度 司法效率 成本 移植
  • 简介:作为基层检察机关,所办理的刑事案件一般多为轻微刑事案件,其中,突发、偶发的邻里或亲朋间的轻伤害案件又占有较大比重。这类轻微伤害案件处理不好,很容易产生这样的后果:当犯罪嫌疑人为自己的一时冲动“埋单”时,不但不能有效化解其与被害人之间的矛盾,反而会因怨恨而不愿积极地赔偿,使得当事人双方的矛盾加深,不利于社会和谐。对此,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检察院从2007年起,率先在全市试用刑事和解案件办理方式,并形成了适用性强、易于管理的办案机制。

  • 标签: 刑事和解 社会和谐 轻微刑事案件 轻伤害案件 基层检察机关 犯罪嫌疑人
  • 简介:第一,我们在什么背景下讨论刑事和解?如果是在宽严相济的背景下,刑事和解只是宽严相济中“宽”的内容,但并不是“宽”的全部内容。除了刑事和解之外,检察机关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还有很多的事情可以做。因此,要在更大的范围内思考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 标签: 刑事和解 述评 刑事政策 检察机关
  • 简介:笔者经历过一个案例:甲与乙系同一村委会村民,居住在同一条街道,对门相望,关系要好。2000年7月的一天,甲与乙共同参加完一合同谈判,回家途中,甲因酒后驾驶与前车相撞,致使乙受重伤昏迷,送医院五天后仍不醒,不治身亡。在此先不讨论甲要承担的刑事责任。案件发生后,笔者作为乙方的亲属,既是学过法律的大学生,又是在司法机关工作,就被专门请回去作为与甲方谈判的主要代表。在翻阅了有关法规后,参照政府

  • 标签: 公民社会 和解公民 社会治理
  • 简介:对于如何科学设计刑事和解制度,理论界和实务界尚未形成一致观点。笔者认为,应根据刑事和解的本质,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和权力监督的精神,以促进被破坏社会关系的修复、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科学设计刑事和解的具体制度规范。

  • 标签: 刑事和解制度 科学设计 构建和谐社会 权力监督 社会关系 制度规范
  • 简介:2006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中,首次正式提出了刑事和解的概念,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对刑事和解进行了认真地探索研究后,在全省率先制定了《昆明市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适用刑事和解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始施行。这个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从制度上对刑事和解的适用程序进行规范,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各基层检察院在适用刑事和解处理案件过程中,操作方式不尽相同、随意性大的问题:

  • 标签: 刑事和解 适用程序 最高人民检察院 刑事司法政策 刑事案件 规范性文件
  • 简介:刑事和解是一种通过缔结协议的方式解决犯罪问题的新的司法模式。契约精神则是基于契约关系的基本要求而孕育和升华出来的一种平等、自由的信念和尚法、守信的品格。刑事和解充分体现了契约精神所具有的自由、权利和平等的基本价值。但在同时,也表现出在维护公平、程序正义和是非判断方面存在对契约精神的异化现象,需要通过规则和制度设计使其理性回归。

  • 标签: 刑事和解 契约精神 自由 权利 平等
  • 简介: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对象为未成年嫌疑犯罪人.以及成年犯罪嫌疑人中的过失犯、初犯、偶犯,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过失致人重伤、故意毁坏财物等轻微刑事案件可以适用刑事和解。其中,对于事出有因或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而犯罪嫌疑人系一时激愤而犯罪的案件,带有明显的偶然性和特殊性,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不深,具有悔罪表现,且被害人谅解的,适用和解程序对案件的处理会收到较好效果的也可适用。

  • 标签: 刑事和解制度 轻微刑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 故意伤害 适用对象 交通肇事
  • 简介:本刊讯(郭京霞)7月24日上午,北京市一中院正式对外公布《关于规范刑事审判中刑事和解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根据该《意见》,在自诉案件和侵犯个人权益的刑事案件中,只要案犯和被害人达成谅解,法院在量刑时就可以对案犯从轻处罚或免予处罚。

  • 标签: 刑事和解 北京市 和谐稳定 首都 从轻处罚 刑事审判
  • 简介:刑事和解是处于刑事纠纷解决的民间领域与国家领域之间的中间地带,其作用的发挥既依赖于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作,也依赖于国家与当事人之间的合作。作为刑事纠纷解决的“第三领域”,刑事和解充分体现了公力与私力之间的互动关系,有利于弥补民间私了案件与国家垄断司法二者之不足。只有合理配置刑事和解中的各种权力,才能做到既尊重双方当事人的自愿选择,减少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寻租机会,又确保国家对该程序实施有效控制,消除各种社会不良因素对当事人的干扰。

  • 标签: 刑事和解 第三领域 权力配置
  • 简介:刑事和解是当前刑事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但实践中刑事和解存在"赔钱减刑"、只重和解协议不重和解过程、刑事案件民事解决等异化现象;学术界对刑事和解存在刑事案件民事解决、和解限于民事赔偿责任、被害人中心主义等误读。刑事和解与恢复性司法存在本质差异,但也存在理论上的契合之处。在当前背景下,以恢复性司法重新诠释刑事和解是化解刑事和解异化现象的可行思路。基于此,刑事和解应当过程与结果并重、物质与精神并重、被害人与犯罪人并重,并将刑事和解贯穿于刑事司法过程的始终。

  • 标签: 刑事和解 误读 异化 恢复性司法 重新诠释
  • 简介:作为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最初的运用——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在司法实践中由来已久,其在诉讼案件中发挥的作用不容忽视,但立法却存在一些瑕疵。问题的解决,需要尽快制定相关司法解释,完善相应规则,建立和健全配套机制。

  • 标签: 轻伤害案件 刑事和解 合作性司法
  • 简介:我国现有刑事和解适用案件范围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应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填补我国现阶段法律规定上的不足。

  • 标签: 刑事和解 适用范围
  • 简介:刑事和解“花钱买刑”的嫌疑,导致一种普遍的误解。法制宣传和教育的根本在于法治理念的传播,而不是表面上法律条文的诵读。因而和解的有效运转需要从理论上诠释“赔偿减刑”的正当化依据。在逻辑上,“花钱”无法“买刑”,在“花钱买刑”的背后是刑事和解与时下正在推崇的程序本位及程序自治背离的实质。刑事和解能够减刑的一般性正当依据在于,和解针对民间纠纷解决的有效性以及此中具体正义实现的功效。刑事和解赔偿减刑正当性的规范性依据在于,“刑事赔偿”已具有承担部分刑事责任的属性,在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和罪刑均衡原则下,相应的要求对行为人减轻处罚。在确立非刑罚处罚措施作为刑事责任承担的一般意义上,有必要在刑法中确立和解赔偿减刑的实体法依据,这是和解赔偿减刑制度确立后对刑法修正的要求。

  • 标签: 刑事和解 赔偿减刑 非刑罚处罚措施
  • 简介:我国新《刑事诉讼法》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刑事和解的基本程序和要求,为多年来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的刑事和解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刑事和解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创建和谐社会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其符合刑法民法化,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等现代司法改革发展的方向。但实践中刑事和解开展更多是符合“成本收益”计算的经济学规律,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和解过程中的经济运行原理,从而更有效地运用好刑事和解,使其为社会创造更多“福利”。

  • 标签: 刑事和解 经济分析 博弈论 卡尔多一希克斯效率
  • 简介:刑事和解,系指经由司法机关的职权作用,被害人与犯罪人面对面地直接商谈,促进双方的沟通与交流,从而确定犯罪发生后的解决方案。刑事和解在我国有其事实、法律基础和一定的可操作性。刑事和解制度的建构既是被害人学研究得出的重要结论之一,也是犯罪人矫正和回归的必然要求,是社会和谐与社会福祉增加之所需要,是公权力完善及公权力向私权力妥协的必然结论,有法律明确限定范围的刑事和解值得提倡和推广。

  • 标签: 刑事和解界定 被害人学 犯罪人角度 公权力观察
  • 简介:刑事和解作为一种新型的冲突解决方式,具有提高诉讼效率,预防犯罪,保护被害人利益,构建和谐社会,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等方面的积极意义。然而目前我国各地对这一新型方式的操作上还具有很不规范性,因此建议尽快对刑事和解进行制度化和法律化的构建与完善,避免刑事和解被异化为“以钱赎刑”,以便更有效地解决刑事犯罪带来的各种纠纷和矛盾,最终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

  • 标签: 刑事和解 法律化 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