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横行肆虐,危机救援急需之际,世界再次将目光聚焦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基金组织所固有的法律缺陷,使其合法有效性日益遭到质疑,改革势在必行.金融危机在沉重打击全球经济的同时,也推动了全球治理模式和经济格局的转变,为基金组织法律改革提供了难得契机.2010年份额和治理改革方案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该方案增加了份额总量,做出了利于发展中国家的份额调整,完善了治理模式.然而,方案受阻于美国国会无法按期生效,方案内容设计上也存在诸多不足.在未来,各国应协力推动方案在2014年底生效,并通过提升份额总量、修改份额公式、改革决策机构、完善治理模式等方式深化改革,确.保基金组织的合法有效性,使其更好地为世界经济服务.
简介:<正>一、罗马遗产信托的含义对于罗马法中的遗产信托,盖尤斯在其《法学阶梯》中从运作脉络和程序的角度做了较为详细的解释,遗憾的是,他并没有对其进行概括和总结。不过,优士丁尼在其《法学阶梯》中倒是对遗产信托作了比较精练的说明,他是这样看待遗产信托的:"当某人欲以遗产或者遗赠物给他所不能直接给的人时,他便通过信托那些能够依遗嘱获得遗产的人来实现之。之所以将其称为遗产信托,是因为他不能以法律去制约任何人,而只能依靠他所委托的人的诚信来进行制约。"另外,乌尔比安在《论遗产信托》中也对遗产信托作出了概括性的解释,他认为:"遗产信托是为遗嘱人在自己死亡以后将其财物转给他人而设立的。
简介:在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承担连带责任的场合下,保险人是否对连带责任的外部份额承担赔偿保险金义务的问题,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未有明确规定,而且对保险合同进行解释也未能得出满意的答案,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观点。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厘清“责任”在责任保险领域的含义,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指向的并非过错性责任,而应是给付性责任。因此,被保险人实际承担的连带责任外部份额,也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此外,被保险人对外部份额不但具有财产意义上的保险利益,还具有一种广义的保险利益,因而外部份额也属于保险法意义上的责任。故此,保险人对该外部份额负有赔偿保险金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