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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乡村法制建设是21世纪的中国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必须面对的一个基本课题。本文从辨析当前有关中国乡村法制建设的向种观念切入,在五个方面展开了深入讨论:(1)本土是否中国乡村法制建设资源的主要取向?(2)训政是否中国乡村法制建设的必经之途?(3)厌讼是否中国乡土社会的法律心理?(4)严打是否中国乡村社会治安的主要法宝?(5)乡村是否中国法制建设的根本之所在?

  • 标签: 中国 农村 法制建设 训政 法治化 执法力度
  • 简介:<正>一、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与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立法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乡村集体企业)是由乡(含镇,下同)村(含村民小组,下同)农民集体举办的企业。其前身是农村的社队企业,即原来由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兴办的企业。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社队企业的发展经历了曲折的过程。直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社队企业的发展才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地提出:“社队企业要有一个大发展”,“凡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宜于农村加工的农副产品,要逐步由社办企业加工,城市工厂要

  • 标签: 集体所有制企业 法律问题 企业立法 乡村集体企业 企业财产 健康发展
  • 简介:法治无疑是人类文明的共享成果,它既有普遍性的底线要素,也呈现出多样性的发展形态。对于后发现代化的中国而言,我们需要追赶现代化和达致法治底线,但同时叉要结合国情来探寻自己的法治道路。期间,必然会面临着历史传统、现实国情、体制机制、国民性格等诸多因素的挑战。因此,法治中国建设不仅需要引领正义的法治理念、健全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良性运行的司法制度机制等等,更为重要的则是亟待构筑法治的社会根基。

  • 标签: 法治理念 城市基层 后发现代化 乡村 法律规范体系 法治中国
  • 简介:随着涉农制度改革步伐加快及农村利益分化程度的扩大,农村社会在不断发展的同时矛盾冲突也日益增多,在和谐成为发展主题、稳定重于一切的时代背景下,维持农村社会稳定成为基层治理中的头等大事。为了确保管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应对上级考核压力以及响应中央化解矛盾的号召,乡村治理者想方设法维护稳定,这样就出现了各种滥用权力、财力以及人力的现象,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农村社会的纠纷处理以及稳定问题成为了学术研究的热点。本书作者张丽琴研究方向为农村法制建设以及乡村治理,近年集中关注基础纠纷处理机制的运作和农村社会稳定问题。本书从宏观视角分析农村社会不稳定的表现,乡村维稳的责任、对象和方式,最终主要以两个镇(小林镇和灯笼镇)的个案研究,来探讨村级纠纷调解机制的实际运作经过和乡级纠纷调解运作原理以及维稳逻辑。但是这种个案的研究存在某些固有的缺陷,这是不可避免的,其最明显的不足表现为典型性和全面性问题

  • 标签: 纠纷处理机制 乡村社会 维稳工作 农村社会稳定 社会稳定问题 纠纷调解机制
  • 简介:凋敝的乡村,萧索的小学,老旧的教室,白发苍苍的老师,几个脸被冻得通红的留守儿童……在城镇化过程中,作为"教育末端"的农村地区村级小学(下称村小)"越来越少,越来越小"似乎成了大势所趋:生源大幅度减少,班额逐年萎缩,办学举步维艰,学校面临硬件、经费、师资和生源等多方面问题

  • 标签: 乡村小学 消亡 城镇化过程 留守儿童 村级小学 农村地区
  • 简介: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陈虹认为:一、承包方自行编算或自行委托中介机构鉴定工程造价结算,根据该决算起诉到法院,发包方一般对此决算都不予认可,这种情况的鉴定申请应由发包方提出。如果要求承包方提出,表明承包方自己否认自己的决算,具体的诉讼请求就没有了事实及证据依据。二、在审理国有企业的项目建设或国家基础设施

  • 标签: 建设工程合同 承包方 诉讼请求 交易效率 刑事责任 承包合同
  • 简介: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研究中心发起,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和中国监狱学会共同主办的“刑事执行法制建设理论研讨会”于今年1月在北京召开,会议就刑事执行的实践和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现将主要观点摘要如下:

  • 标签: 刑事执行法 刑事司法 法制建设理论 监狱学 司法部 预防犯罪
  • 简介:<正>一个成功的范例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蓬勃发展的大好形势下,整个法制建设如何协调发展,更好地适应经济基础,充分发挥我国法制在四化建设中的特殊作用,这是人们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在党的正确路线指引下,近年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在实践中已经摸索了一些较好的经验。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在我国经济法制建设中所起的规划、指导、组织和协调的作用,就是一个很好的范例。

  • 标签: 经济法制建设 经济法规 社会主义法制 法律教育 经济法理论 国务院
  • 简介:当前,我国建筑业发展迅猛,但建筑市场秩序混乱,其中最为突出表现即为建设工程挂靠施工现象。本文对建设工程挂靠行为从法律层面进行探讨和研究,从建设工程挂靠行为的法律界定、建设工程担保制度、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制度、违法成本等方面进行对策性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旨在寻求解决挂靠问题的法律对策,以推动挂靠问题的全面解决。

  • 标签: 工程挂靠 法律问题 工程担保
  • 简介:乡村治理是一个具有特定含义的法律概念,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重新建构乡村治理框架体系,乡村治理在城乡统筹发展中转变职能。乡村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乡村治理秩序面临着新的挑战,乡村治理工具缺乏现实针对性,乡村组织及公共权力被异化和弱化。乡村治理的法治保障是:坚持和完善乡村的村民自治制度,依法规范和科学引导乡村治理,构建和完善乡村治理的法规体系,发挥法治与德治在乡村治理中的规范作用,构建乡村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

  • 标签: 乡村治理 城乡统筹 村民自治 法规体系 共建共治共享
  • 简介:金融的发展需要良好的法制环境,在国家法律既定的情况下,地方金融活力、发展和创新取决于地方金融法制状况。浙江经济发达,要实现地方金融和民间金融的规范有序发展,则需要大力开展金融法制环境建设。即加强地方立法,创新性开展民间融资、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制度建设,构建良好的金融司法环境,合理安排刑民交叉的金融司法制度,科学适用破产重整等制度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强化信用、法治文化建设等。

  • 标签: 地方金融 法制环境 现状 问题 对策
  • 简介:施工单位垫资施工并被大量拖欠工程款的状况严重影响了我国房地产建筑行业的良性发展。为解决这个问题,1999年10月1日生效的我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次确立了对建设工程承包人的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2002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又作出法释[2002]16号《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初步

  • 标签: 建设工程价款 优先受偿权 施工单位 发包人 承包人
  • 简介: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新旧体制的交替,社会治安形势越来越复杂,违法犯罪案件上升幅度大,公安机关承担的任务越来越复杂繁重。治安联防组织作为公安机关的得力助手,其作用日显重要。有关资料表明,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专职治安联防力量,常年保持在250万人左右,此处还有一些义务、半义务的治安联防队员。这是一支庞大而分散的维护城乡社会治安的大军,其作用不可低估,但在治安联防工作中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一、不少联防队员存在着"临时"观念。在这种消极思想支配下,有的工作缺

  • 标签: 治安联防队员 公安机关 治安联防工作 社会治安形势 组织 犯罪案件
  • 简介:警役是中古和近代英格兰乡村的基层官员,在都铎王朝和斯图亚特王朝时期其职能进一步完善,成为乡村共同体的政治领袖。军事职能体现警役的"国家公务人员"性质,治安职能则体现警役之"乡村共同体官员"特性。警役在履行军事职能时遵从国家之命令,履行治安职能时则倾向于按"乡规民约"和"邻里之情"行事。警役自身体现出了英格兰王国的集权倾向和自治传统之间的妥协,这种"均衡"确保了英格兰社会的良性发展。

  • 标签: 英格兰 警役 军事 治安
  • 简介:土地使用权投资既是一个公司法问题,也是一个不动产法问题。中国的土地使用权种类繁多、性质多样,给现实操作带来许多问题,本文首先界定可出资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种类,同时也介绍了出资的程序要件。在此基础上,本文讨论中国土地使用权出资的特殊问题,即合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国有企业改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农村土地使用权出资等问题:通过这些探讨,笔者试图向人们提供较为清晰的实务操作指引。

  • 标签: 土地使用权出资 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司法 物权法
  • 简介: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大部分农村大胆创新、在部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上进行了实际流转,为当地的招商引资和全国的工业化进程中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本文针对广东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大多数厂房未办出产权凭证的现状、成因、解决的重要性及解决方案进行分析和探讨,并建议广东省各地政府在出台解决上述问题的政策时应更多地考虑历史原因、企业过往贡献、土地改革的发展方向等因素。

  • 标签: 广东省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厂房 房地产权证 政策
  • 简介:<正>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就其性质来说是第一性与第二性的关系,正如它们各自的名称所形象表述的那样,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是,上层建筑并不是消极地被决定,它一经产生,就对经济基础发生巨大的能动的反作用。法(包括法律制度和法律观点)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经济基础服务的能动作用,表现得尤为突出。但是,对法的这种能动作用,如何正确认识和自觉运用,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探讨。

  • 标签: 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经济立法 上层建筑 经济建设 反作用 正确认识
  • 简介:现有国际法,特别是海洋法对岛屿建设,特别是对人工岛礁建设的法理研究明显滞后。本文试图以当前中国在南中国海进行岛礁建设而引发的地区国家以及西方国家的热议为背景,探讨主权国家在领海内依托所控制的岛礁进行岛礁建设在国际法上的法律效力及其局限性;从动态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角度入手,提出主权国家和平建设、开发、利用岛礁应该考量并遵循的三个国际法维度:即符合现行国际秩序的原则、地区主义的原则、遵守国内法的原则,以期为今后中国在南海断续线内建设、开发、利用岛屿提供国际法的法理支撑,更好地地捍卫中国的海洋权益。

  • 标签: 岛礁建设 《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南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