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建国以来先后颁布了三部专门性的枪支管理法律、法规,分别是1952年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枪支管理暂行办法》、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颁布实施的《枪支管理办法》、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枪支管理法》(以下简称《枪法》)。此外,与《枪法》相配套的还有《公务用枪配备办法》、《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配备条例》等行政法规及大量规范性法律文件。从而形成了我国枪支管理的法律制度。以下,笔者将结合枪支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工作的实践,从法律规则和管理实务的视角。对这套制度进行重新审视并略抒管见,以期对提高我国枪支管理工作水平有所裨益。
简介: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实施绩效远离预期效果,其本质原因在于立法者始终试图将自设的价值目标嫁接于移植的制度框架上,使得集体管理制度在移植过程中完全忽略了继受对象制度价值预设对制度安排的决定性影响,导致本土集体管理制度仅机械借鉴了来源国的法律规则,从而无法依据正确的价值基础对其进行解释和完善,最终造成著作权人与使用者同时抵制的结果。集体管理制度功能的实现,需要重新回顾集体管理制度产生之初与发展之中的立法博弈,回溯其中私人自治和抑制垄断的双重价值内涵,梳理制度设计和适用中所遵从的立法价值位阶,唯有如此,才能为我国集体管理制度的合理化找到正确的路径。
简介:任何一种制度设计的背后都有一套与之相应的概念、理念、原则作支撑。在完善我国军事司法管理制度的过程中,需要着重把握三个基本问题需要明确军事司法管理制度概念,即军事司法管理,是指基于对军事司法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对军事司法主体、军事司法活动以及与军事司法权公正高效运行直接相关的行为和事项,通过计划、组织、调控、评价、引导等环节,合理运用各种军事司法资源,以实现既定的军事司法目标的组织活动或过程;需要塑造程序管理优先,科学管理、以人为本,实体自治与军事司法能力提高相结合,案件管理与军事司法人员管理相结合等军事司法管理理念;需要完善以坚持司法理念与军事司法管理理念并重、以提高军事司法质量为目标、提升军事司法效率、体现军事司法民主和坚持科学管理为内容的军事司法管理制度原则。
简介:尽管法律与合同对于闲置土地的处置有相当多的规定与约定,但国有出让建设用地的闲置仍然成为地产业界的常态.与政府要求的对土地的高效、有效使用的政策意图相悖。为此,政府有关部门试图通过不断发布新的更为严厉的行政命令与文件.或更改示范合同.以期达到解决土地闲置这一问题。但效果并不明显.故笔者认为.首先应明确土地出让合同性质与受让人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权利属性,明确土地出让行为性质。从尊重受让人物权与私权的角度出发设置相应的对于闲置土地的合同违约制度,取消不合理的法律规定,消灭权能不清的现状.以达到惩罚与制约违约受让人,引导其高效、有效利用土地。避免土地资源浪费,消灭闲置现象。
简介:目前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收费问题的困境在于土地的市场化与土地的公有制之间的协调,重新市场化式收费在本质上是反市场的,也并不必然体现公有制。财产权既具有个人性,也具有公共性。个人性意味着要高度重视个人财产权即个人财产自由的重要性,公共性意味着要从个人财产权中剥离出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分配伦理相适应的财产权之社会义务面向,由各级政府代表国家对这一部分重新进行合理分配。除了市场价值,住宅还肩负着基本人权的功能。居住是基本权利,住宅并非单纯作为交易、增值的一种手段,因此这部分房产是不能加以社会化的。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税收体制来体现财产权的社会义务面向。在对财产权的保护上,西方国家是由过于强调个人逐步过渡到个人与社会的平衡;而我国在土地财产权之个人/社会/国家之关系上应着重强调一种反向的平衡,更加注重对个人财产权的保护。
简介:我国是世界上少数几个以煤为主要能源的国家之一,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构成中约占70%,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大力发展洁净煤技术,促进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不仅有利于发挥我国煤炭资源优势、提高能源效率、加强环境保护,还可以缓解由于石油对外依存度提高带来的能源供给安全的压力,是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重要战略举措。2010年11月,国务院批准山西省作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综改区),作为煤炭资源大省,山西在推广煤炭清洁利用方面前景广阔,利用综改区先行先试权,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导和保障作用,是山西省综改区法制建设的重要方面。
简介:<正>破产程序是对债务人的财产的执行程序。为了加强破产程序中的财产管理,就必须要有相应的人员负起责任,建立高效、精干的财产管理人制度。临时财产管理人,指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委任的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并予以占有和处分的人员。破产程序中的财产管理人制度,因所采取的破产程序制度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以法国、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实行破产程序宣告开始主义。法院宣告破产前,破产程序并未开始,法律上没有理由设立专门的财产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法院仅在破产宣告时,指定破产管理人负责破产财产的管理。以英国、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国家,实行破产程序受理开始主义,则有必要建立分阶段的财产管理人制度。法院受理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