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这是一部历时30年才初步定稿的作品。那还是在20世纪60年代,当时韦庆远和高放两位大学时代的同窗好友,经常到京郊温泉中央档案馆的明清档案部阅读和摘抄有关清末立宪运动的历史档案,还在一些收藏丰富的图书馆和档案馆中搜寻有关咨议局及其代表人物活动的地区性筹备立宪资料。历经五六年的资料收集,两位学者正准备动笔之际,却赶上了十年浩劫,这一等便是30年,一直到1993年才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清末宪政史》—书。[1]现如今,这部书的第一作者韦庆远先生已经于2009年5月11日病逝,另一合作者刘文源先生也于2010年4月4日过世,而已经84岁高龄的高放先生独肩大任,对原书进行了全面的修订,于是,便有了这本于2012年初面世的《清末立宪史》。
简介:在法治理想主义路线中,中国民间组织的法治意义被描绘成如下一幅法治秩序的生长图景:在国家与社会的合作互动中,多元化的民间组织通过协商、谈判参与立法实践,形成被共同认可的、且对国家法律有支撑和补充作用的“民间法”。法律运行方式亦从全能独断式向参与、协商式转变。然而,如此一幅民间法律治理的理想图景却遭遇到现阶段中国民间组织生长艰难的挑战。与法治理想主义以理想性立场为核心的分析进路不同,法治现实主义更关注法治现实进程及其制约因素,在民间组织等相关问题上,更强调分步推进战略,谨慎寻求得近期行动的可行性及其与远期行动之间的协调与衔接。由此,在几个重要方面形成了与法治理想主义不同的理论特点。
简介:<正>我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个规定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既要惩罚罪犯又要保护人民的原则。为更好地执行刑法,恰当地处理有关精神病患者的犯罪问题,本文现就以下有关问题作一简要介绍。一、精神病患者凶杀的病理起因精神病患者发生凶杀时都具有一定的病理起因,因此了解、分析、查明这些病理起因,对于我们鉴别精神正常与精神异常凶杀,分清由何种精神疾病引起,判断作案时的责任能力等皆有极大的帮助。常见的起因有以下几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