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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目前,对于国有公共设施设施或管理不善致人损害而产生的国家赔偿责任问题,我国尚无专门法律规定,这给司法实践工作带来很多困难。笔者试将此问题作以卜分析,以供同仁参考。一、法律适用问题。国家赔偿即国家侵权责任已成为各国法制中普遍确立的原则和制度,但是各国有关国家赔偿责任的立法体例却不尽相同。就公有公共设施致害导致的国家赔偿责任而言,在法律适用方面大致有以下几种做法:一是直接适用民法规定,这主要是为那些无国家赔偿专门立法的国家所采用;二是以单行法规加以规定,但仍准用民事侵权法的一般原则;三是由专门立法加以规定,并在归责原则上与民法的有关规定区别开来。我国尚无国家赔偿专门立法,新近通过的《行政诉讼法》也未对国有公共设施致害

  • 标签: 国有公共设施 国家赔偿法 国家赔偿责任 致人损害 专门立法 公有公共设施
  • 简介:一、从两起公共设施致害事件谈起事件一:2008年11月15日,浙江省杭州市风情大道地铁一号线施工现场发生坍塌事故,伤亡惨重,成为我国地铁建设历史中最严重的事故。其原因主要在于地铁线路设计、施工、招投标、工程管理以及监管方面的重大缺陷。其实,在我国,地铁塌陷事故并非初次发生,近两年来,在北京、广州、深圳等地已发生多起。

  • 标签: 公有公共设施 公共营造物 致害赔偿责任
  • 简介: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构建产业新体系,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实施《中国制造2025》,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培育一批战略性产业,开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这是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在国际经济分工合作调整形势下,指导我国进行产业调整的行动纲领。具体到规划和产业发展领域,亦应遵循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 标签: 依法治国 规划 战略性产业 国际经济 产业调整 现代服务业
  • 简介:立法规划,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在一定政策与原则的指导下,根据一定的方式、程序与技术,对立法的进程进行的系统安排与设计。立法规划不仅仅是一种技术,或立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而且是立法政策的体现。立法规划具有政策性、非正式程序性和技术性。

  • 标签: 立法规划 政策性 非正式程序性 技术性
  • 简介:行政规划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尚未制定《行政程序法》,不过《城乡规划法》中较多规定了行政规划公众参与制度。以《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为中心进行分析,可以得出我国公众参与行政规划的形式多样、程序粗简、实效有限、行政规划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的范围狭窄等结论。据此并参酌域外经验,我国行政规划公众参与制度需作相应的发展完善。

  • 标签: 行政规划 公众参与 城乡规划法
  • 简介:志丹县现有医疗卫生机构20个,其中县级医疗卫生单位9个、中心卫生院4个、乡卫生院7个;全县卫生系统共有职工807人。2010年上半年,他们狠抓各项业务工作,进一步落实精神文明、党风廉政、综合管理、创佳评差等工作措施,大力推进医院卫生体制改革和项目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 标签: 医疗卫生机构 基础设施建设 志丹县 服务能力 卫生局 侧记
  • 简介:城市规划与设计是创造城市安全的可防控空间的综合手段,应该充分发挥犯罪防控效应。在阚述防控犯罪基本理念的基础上,研究了城市规划与设计发挥犯罪防控效应的各种途径。功能分区规划要科学划分功能区,合理配置建设用地,嗣定适当的建筑规划标准,合理确定人口规模。建筑组合设计在进行建筑单体组合设计和建筑群体组合设计时,要为防控犯罪提供有利条件。建筑单体设计时,要按照住宅建筑、公共设施建筑、高层建筑与智能化建筑的不同情况与需要分别对待。对外交通规划设计与对内交通规划设计都要在保障交通功能的基础上消除可能存在的犯罪盲区。

  • 标签: 城市空间 城市犯罪 城市规划与设计 犯罪防控
  • 简介:为了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实现对立法有序性和立法科学性的追求,和对有限立法资源的有效分配,立法规划制度在上世纪80年代在我国产生发展起来,并逐渐成为一种立法惯例。但是与立法实践中立法规划的蓬勃发展不一致的是立法规划理论研究的薄弱。这导致立法规划存在制度非法定性、执行率较低的特点,因此文章针对立法规划存在的问题分析了立法规划在中国的产生背景、制定的科学性标准和编制的程序性控制。

  • 标签: 立法规划 科学性标准 程序控制
  • 简介:遗失物须为丧失占有的非无主动产。基于遗失物拾得的立法目的,在遗失物的范畴内排除了无主物,即所有权人主动放弃占有的物。除此之外,遗失物的丧失占有无须考察占有人或者遗失人的主观意思。遗失之丧失占有的判断是管领力的事实判断,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认识为准,而强调客观上控制力是否及于物。此外,拾得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于对物的占有取得,因此遗失物之丧失占有与其说是原权利人的丧失占有,不如说是物上丧失占有。而物上是否存在第三人的占有是判断遗失物是否丧失占有的难点。在私宅中私宅主人基于对房屋的控制力而对物有管领力;但是在具体的公共空间内丢失的物,因为人员流动性和不确定性,因此不能基于所有人对空间的管领而认为其对物有实际管领力。换言之,具体公共空间内丢失的物,在被拾得或者被工作人员等取得占有以前亦为遗失物。但是工作人员基于其身份的特殊性而不能取得拾得人的权利。

  • 标签: 遗失物 管领力 具体公共空间 所有人
  • 简介:伴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区域行政规划逐渐兴起,同时也面临着合法性的质疑。从行政与法律的关系来看,在法律保留原则之下,区域行政规划必须具有组织法上的明确授权,但并不必然要求具备行为法上的依据。从中央与地方关系来看,在现行宪政体制之下,区域上级政府统一编制实施区域行政规划具有法律上的明确授权和宪政基础;同时基于纵向行政分权和地方政府自主性,区域地方政府间自主联合编制实施区域规划也具有相应作用空间

  • 标签: 区域经济一体化 区域行政规划 法律保留原则
  • 简介:<正>1998年末的一天,家住吴县陆慕镇古巷村的棉纺厂工人沈素英(29岁)骑自行车到村卫生室看病,乡村医生袁招媛诊其为喘息性支气管炎,于12时35分为沈素英做青霉素皮肤过敏试验,12时55分观察皮试结果为阴性,按用药规定,采用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加青霉素、地塞未松为

  • 标签: 医疗事故 死者家属 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青霉素 喘息性支气管炎 鉴定结论
  • 简介:公众参与是行政民主化的重要体现。公众参与应当是有效的参与,能够发挥参与应有的作用。我国当前虽然在众多领域均确立了公众参与制度,但由于诸多问题的存在而导致公众参与的有效性不高。要提高行政过程中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就应从进一步规范公众参与方式、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公众参与者的权利保障制度等方面着手。

  • 标签: 公众参与 有效性 信息公开 听证 城市规划
  • 简介:医疗纠纷包括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是医疗机构为患者实施医疗行为后,患者有损害而产生的纠纷,它以医疗服务合同成立生效为前提,但我国《侵权责任法》对此并无明确规定。而主要以责任类型、因果关系等要件来认定医疗损害责任,这使法律适用者在司法实践中可能做出错误判断。文章通过一个急救案件,指出医疗纠纷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并进行分析,提出改善医患关系的举措。

  • 标签: 医疗服务合同 医疗损害责任 医疗侵权关系认定
  • 简介:在学说和判例的互动下,日本的医疗水准说经历了一个从医学水准到绝对性的医疗水准、再到相对化的医疗水准的演变过程。以医疗水准为基准判断医方的行为,不仅可以为司法判断提供规范性的判断基准,而且也为医方从事医疗行为提供了必要的行动规范。若我国采纳适用医疗水准说,至少应该注意医疗水准的相对化趋势、医疗水准与习惯之间的关系、医疗水准与医疗技术鉴定之间的关系。

  • 标签: 医学水准 医疗水准 相对性
  • 简介:就业难,女性就业更难,而法学专业连续三年作为红牌就业警告的专业,女性法律人就业更是问题。通过以华东政法大学女硕士研究生为基础,对2013年上海市新录用公务员数据分析,调查目前女性法律人的职业意向——过于集中于公务员系统,分析择业职业中存在的问题:家庭牵绊过多,岗位需求不对口,实务操作能力欠缺等。结合走访调研的11家单位,总结出女性法律人提升能力的路径:端正择业观,扩宽择业面;提升各种能力,即:专业理论知识,交叉学科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办公操作技能,个人修养素质,职业生涯规划

  • 标签: 女性法律人 职业规划 就业 技能提升
  • 简介:<正>长期以来,我国立法机关将“成熟一个,制定一个”作为立法工作的指针,形成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立法缺乏通盘考虑的局面,导致我国立法结构部分失衡,立法缺乏整体规划,法律出台的先后顺序无章可循,打个不甚妥贴的比喻,立法机关好比“零售商”,这对于一国法制的健康发展是不利的。诚然,“成熟一个,制定一个”遵循了“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这一唯物主义法宝,因为法归根结蒂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的。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初期,法律的制定和其他事物

  • 标签: 立法规划 法律调整 法律冲突 法律体系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立法预测
  • 简介:长江经济带省市因长江而紧密地联结在一起,因国家战略而具有共同任务,因具有地方事权、可裁量性和法律上的“协商条款”而具有法律基础,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必须协同。长江经济带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协同,需要建立和完善下列行为法机制:征求和听取意见、联席会议、列席人代会、法律合同、协同基金以及第三方评估;需要建立和完善组织法机制,改革现有的长江水利和航运机构,组建统一的领导机关即长江经济带发展合作委员会,可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或中央政府的大区级派出机关。

  • 标签: 长江经济带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协同要件 协同机制
  • 简介:医疗合同关系是一种不同于一般合同的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文章以民法的基本理论为依据,结合我国现实情况,力求通过对医疗合同的主体、成立、内容等问题进行研究,阐明其特殊性,为解决医患纠纷寻求理论依据,以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

  • 标签: 医疗合同 合同成立 特殊性
  • 简介:医疗事故是医疗专家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由医疗机构承担法律责任的事故.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是医疗专家,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行为主体主观方面是过失,医疗事故发生领域是医疗活动中.

  • 标签: 医疗事故 构成要件 医疗专家 医疗机构 人身损害赔偿 中国
  • 简介:医疗损害责任和医疗事故罪均是因为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违反注意义务、存在过失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二者理论上的区分或许清晰,但法律实践中却很难截然分开,区别二者的关键在于过失的严重程度。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以过失为基础,有过失,则有责任,但医疗事故罪却不尽然。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损害责任,却不一定构成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有其立案和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即医务人员承担医疗事故罪的原因为主观要件“过失”(违反注意义务的严重程度达到了“严重不负责任”)加客观要件“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这是“严重不负责任”客观衡量标准)。

  • 标签: 医疗损害责任 医疗事故罪 医疗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