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设立,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开辟了司法改革的新领域,是司法机关适应信息化时代变革、积极承接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和网络强国战略司法责任的结果,同时也是司法积极对接信息时代挑战的结果,适应了网络时代的诉讼特点,进一步推动了司法效率与公平。但是,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在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定位上普遍存在着智慧法院、远程审判等误读,并过分渲染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司法效率优势。此种误读和模糊性认识不但矮化了杭州互联网法院真正的时代价值,也遮蔽了杭州互联网法院应有的重大制度性创新和方向性突破。矗立于司法改革潮头的杭州互联网法院,肩负着探索网络法治的中国样本的重任,应当逐步扩展案件管辖类型,从跨地域的约定管辖和跨国境的约定管辖两个维度入手,探索和确立网络管辖权的中国模式和中国规则,惟其如此,杭州互联网法院才能真正确立自己的时代坐标和历史定位。
简介:民法法典化是一面旗帜,有利于激发壮志、整合资源,应立即提、天天提。并应在下定编纂民法典的决心之后充分认识到:法典编纂只是民法发展战略的一部分,就算当即推出法典,民法发展仍任重道远;而"箭搭弦上"的前法典阶段,也是民法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应认清民法发展的战略目标是:支持法律发现;以知识、理念、方法的创新,促进民族国家的统一、综合国力的继续提升;并力争上游,追随新丝路精神,沿"一带一路",以当代共同法的姿态扮演制度先锋。为此应以民法发展为持久战,推迟法律实证主义潮流的到来,继续保持开放心态和革新精神,极力提升民法的渗透力、整合力、说明力及纯度,营构民法"三重"体系,提振学说、判例的整体素养及其对现行法运行的影响力,导引法学实证主义的"民法河流"。直至法典随活法之河流,如浪花般自然地泛起。
简介:在人类法律思想的发展史上,萨维尼[1]始终是一个具有特殊地位的人物,他代表了一个时代,代表了一个世纪的伟大转向,与此同时,在他的身上,也汇聚了足以让人窒息的讼争纷扰.因此,在现今重提萨维尼的潮流中,再添些解读乃至误读萨维尼的文字并非全然没有意义.本文因而试图就萨维尼的历史法学方法论作一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