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不动产抵押是抵押制度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形态,甚至被奉为抵押之别称,可见不动产抵押在抵押制度中的重要地位。德国、法国等国家的民法典中所称的抵押均指不动产抵押,我国台湾“民法”也规定抵押权之标的物应为不动产及存在于不动产上之权利。根据我国担保法第34条的规定,能够作为抵押权标的物的财产除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它地上定着物外,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以及抵押人依法有处分权的其他财产也可以作为抵押权的标的。由此可见,在我国可作为抵押物的财产范围较上述国家广泛得多。虽然如此,不动产抵押尤其是房地产抵押仍不失为我国抵押制度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形式。房地产作为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其价值随经济发展、
简介:房地产居间法律纠纷中,当事人签订居间合同所附买卖协议是否意味着居间成功,居间格式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以及居间人因其行为导致委托人利益受损时如何承担赔偿责任,系司法审判的疑难问题。笔者从居间合同的法律性质入手。结合具体案例。明确只要交易双方签订了买卖协议,即使该协议并非政府部门规定的示范文本,亦表明居间人居间已然成功;居间格式条款并非属于法定无效的范畴,应为有效,但居间人是否可据此向委托人主张违约责任,尚需根据委托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恶意”跳单而定:如若居间人因其过错导致委托人利益受损,则需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简介:当前,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凌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职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国房价仍然高企,对有“刚性”购房需求的民众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且房地产经济泡沫也不利于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文旨在探讨房价高企的根本原因,解读当前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并就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