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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如果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大宪章的话,刑事诉讼法就是公民基本权利的小宪章,二者的关系密切,并且在保护公民权利和控制国家权力方面形成交集。国家不同,政治组织形式或政治体制也有差异,但是,人类对其基本权利的珍视则反映了一种普适性的价值理念。这也是借鉴和型塑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关系的理论根基和价值基础。

  • 标签: 价值 比较法 宪法 刑事诉讼法 关系
  • 简介:政治生态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活现状、政治发展环境和政治发展趋势的统称。由于港澳两地思想意识、历史传统、外部干预、内部政治化程度等因素的不同,以及基本法设计的政制模式和发展目标的些许差异,两地政治生态呈现出不同的特色。

  • 标签: 政治生态 行政主导 普选 政党政治
  • 简介:生态税的可税性分析包括经济学上的可税性和法学上的可税性。经济学上的可税性分析为生态税解决合理性的问题,而法学上的可税性为生态税解决合法性的问题。因此,生态税的可税性分析其实质就是对生态税的经济效果与法律效果的分析,实质意义与形式意义的分析。

  • 标签: 生态税 可税性 合理性 合法性
  • 简介:生态补偿机制是一种动态的利益协调机制;其产生是基于生态安全和生态公平的需要;它具有预防功能、引导功能和约束功能。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中建构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能够协调开发者与保护者、受益地区和受捐地区的利益关系,保障生态安全和社会安定。

  • 标签: 生态补偿 利益协调 水资源 可持续利用
  • 简介:生态补偿包括国家通过征收环境资源税以保证政府提供土地资源生态产品的公共服务职能;亦包括对因公共利益(生态保护)的需要而受到损失或者付出经济代价的人给予公正的补偿。土地资源生态补偿必须贯彻一种整体主义的生态补偿观。就我国现行的土地资源生态补偿立法和制度运作而言,其现实可行的模式只能是政府主导型。土地资源环境资源税收以生态受益者对国家所进行的环境经济行为机会成本进行补偿为征收标准;土地资源公益征收性质的生态补偿应当贯彻以被征收人生活水平不低于征收前为补偿标准,其补偿范围包括法律规范所规定并予以救济的维生上的财产性不利益和非财产性不利益。

  • 标签: 土地资源 生态补偿 政府主导 环境资源税 公益征收
  • 简介:本文在对乌克兰共和国的生态鉴定制度进行简要评介的基础上,着重分析研究了乌克兰国家生态鉴定的目的、任务;生态鉴定对象的范围、特点;不同类型的生态鉴定,即国家生态鉴定、社会生态鉴定和其他生态鉴定(合同生态鉴定)的基本特征、相互间的主要区别及其鉴定结论的效力或作用

  • 标签: 生态鉴定制度 鉴定对象 鉴定类型
  • 简介:随着风险社会的来临,我国生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生态安全法治保障对实现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如何将法治理念贯彻到生态安全保护领域,构建完整的生态安全法治保障体系至关重要。确立生态安全价值、建构生态安全权利、供给生态安全保障立法、建立适应性环境法律规制体系是实现生态安全法治保障的重要路径。

  • 标签: 生态安全 法治保障 立法供给 规制体系
  • 简介:文章首先介绍了人的模式的缘起及其概念,并通过论证在法学中构建人的模式的必要性、可能性以及如何构建,论述了人的模式与法学研究的关联;其次介绍了传统法学中最具有代表性的经济人与社会人模式,逐一分析探讨了其提出的背景、内涵及进步意义。而后在此基础上结合循环经济法的特点对经济人、社会人模式进行分析,指出它们在循环经济法领域捉襟见肘,存在不足,既便是经过改良亦不适合成为循环经济法的理论基石,从而得出有必要在循环经济法领域构建一个新的人的模式的结论,最后指出在法学中构建人的模式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以及循环经济法对该新的人的模式的要求,并指出这种人的槿音席曲摩本人糙青

  • 标签: 循环经济法 生态人 模式
  • 简介:随着对生态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入和解决环境问题思路的多样化,在现有法律观念影响下要求对环境法律制度进行全面和深刻的社会变革。而生态文明理念是建设和谐社会在生态与经济发展方面的升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环境法在环境伦理价值观念、环境法律市场机制的生态化转型、环境法立法体系、环境法律意识等方面进行生态化转型,从而以此来完善配套法律法规,逐步建立我国环境法立法体系,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 标签: 生态文明 环境法 市场机制 立法体系 法律意识
  • 简介:跨地区水生态补偿,以受益者负担为原则,是流域下游水生态受益地区向流域上游水生态保护建设地区实施补偿的一种活动。它旨在通过利益驱动机制、激励机制和协调机制,协调地区之间的生态保护和利益冲突,最终实现保护生态的共同目的。作为跨域治理的具体形态,跨地区水生态补偿主要有支配性治理和区域合作治理两种模式。在实践中,基于执行落差和实施范围的限制,支配性治理模式并不高效;由于利益的高度分化,区域合作治理模式同样面临诸多现实困难。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融合了区域合作的自愿要素和来自中央政府的执行强制要素,展示了一种新的有效的跨地区水生态补偿法制协调机制。

  • 标签: 生态补偿 区域合作 财政转移支付 法制协调
  • 简介:文章首先指出无论是近代宪法的法理基础--个人主义,还是现代宪法的法理基础--团体主义,都难以对付当前日益严重生态危机的挑战,主张可在团体主义的基础上将生态主义作为环境时代宪法的法理基础;而后,文章通过对传统宪法价值取向在环境时代所表现出种种局限的反思,提出环境时代宪法的价值取向--当代人与后代人,人与自然;最后,文章认为随着环境时代宪法法理基础--生态主义的建立和宪法价值取向--当代人与后代人,人与自然的确立,宪法将在权利社会化的基础上向权利生态化扩展,并围绕'人类和生态共同利益'之保护而精心构建,从而极具权利生态化的特征.

  • 标签: 宪法 团体主义 法理基础 个人主义 价值取向 生态主义
  • 简介:“圈子”,是通过人们之间的社会行为特征自然形成的.比如,戏曲发烧友可以加入“票友圈子”,数码发烧友可以加入“IT圈子”等等.这些“圈子”对普通人而言只是个生活范围的概念,不具社会危害性.然而,记者对近年来查处的贪腐案件进行调查梳理时发现,贪官也有自己的“圈子”,他们往往以“人情往来”为由结成利益共同体,逐步演变成弄权、搞钱、玩乐的“圈子”.与社会“圈子”不同,这种“圈子”已然变种成为危害政治生态的腐败雾霾,且危害极大.

  • 标签: 危害政治 圈子危害 政治生态
  • 简介:随着著作权产业的发展与繁荣,著作权制度面临全球气候变暖、生态环境恶化的挑战。现行著作权制度对于建设生态文明、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有所回应,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间接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但与激励生态文艺创新,推进创造、利用、传播、保护生态作品的绿色著作权制度的目标相偏离。因此,有必要从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出发,构建著作权制度的生态化路径,对现有著作权法的立法宗旨以及具体的法律制度进行完善,使著作权法朝着有利于保护生态系统平衡的方向发展。

  • 标签: 著作权 生态文明 生态化
  • 简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生态修复制度的完善作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出,为我国生态修复法律制度理论与实践探索提供了契机。然而,现阶段我国已有的生态修复法律制度建设多是建立在对生态修复概念的混用、模糊甚至是误解基础之上的。无论是立法中把“恢复”与“修复”等同视之,还是司法解释中把生态修复理解为“恢复原状”,抑或是把生态修复与环境修复牵强地组合为“生态环境修复”一词,甚至在判例中针对同一性质的损害结果却判决当事人承担环境修复与生态修复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责任,都表现出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对于生态修复概念的偏见与困惑。这种对于法律概念的模糊处理,不仅易将生态修复法律制度理论研究引入难以自圆其说的尴尬境地,更会将复杂的生态系统维护问题简单化、功利化。最终很可能导致生态修复法律制度建设与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渐行渐远。

  • 标签: 生态修复 法律责任 偏见 制度体系建设 法律制度建设 生态环境
  • 简介:生态补偿作为一种有效的经济手段在环境保护中已经得到广泛运用。随着南海海洋开发的深入,南海海洋生态环境面临巨大的压力,建立南海海洋生态补偿制度是保护南海海洋生态环境的有效措施。针对我国海洋生态补偿立法缺乏的现状,应率先在南海进行尝试,构建多层次的南海海洋生态补偿法律体系,明确南海海洋生态补偿的主体、补偿的范围和补偿标准,通过开征海洋生态税等措施拓宽南海海洋环境保护补偿资金来源,并完善南海海洋生态补偿的监管机制,促使南海海洋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有效建立以保护南海海洋生态环境,

  • 标签: 南海开发 海洋生态补偿 法律体系 资金来源
  • 简介:文章在对已有关于生态人模式研究进行评述的基础上,结合构建法学人的模式的基本原则,从人的理性水平、人性要素、目的要素以及环境要素四个方面对生态人模式的内涵进行了剖析,而后厘清了生态人模式的伦理基础,否定了非人类中心主义以及强化的人类中心主义,指出应以弱化的人类中心主义作为生态人模式的伦理基础,最后文章结合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从生态人模式的四个内涵出发论证循环经济促进法所预设的"人"与笔者所构建的生态人模式是相契合的。

  • 标签: 循环经济法 生态人模式 构建
  • 简介:法律安全观念的生成逻辑经历了在民商法、社会法和环境法的不同部门法视域下交易安全、社会安全与生态安全的演变。生态安全正在成为以协调人与自然之和谐为宗旨的环境法的首要价值。在环境法的视域下,生态安全已然超越了交易安全与社会安全,正在成为法之安全秩序的“基座”。而生态安全观念的确立与发展,又将引发环境法的“反向运动”,推动环境法的哲学思考、生态化变革与制度变迁。

  • 标签: 生态安全 环境法 生态化变革 制度回应
  • 简介:众所周知,人类正共同面临着一场新的人口资源危机,由此也共同面临着一场新的文明转型。如果没有新技术的革命性突破,如果没有新的全球资源配置体系的革新,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矛盾将会迅速激化,人类就有可能越不过这次文明转型的门槛。正如有识之士所指出的那样:“当今世界正处在世纪之交的巨大变革时期。它主要表现为“三重转变”,即人类文明形式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转变,世界经济形态由资源经济和物质经济向知识展向可持续发展的转变。可见,建设生态文明社会是关系到21世纪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也是推进“三重转变”的根本措施。

  • 标签: 生态化 科学发展观 社会可持续发展 法律 人类文明 文明转型
  • 简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是全面落实损害担责原则的必然要求。生态环境损害担责的民事责任认定,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有效实施。目前学术界对生态环境损害侵犯的权益性质存在争论,部分学者认为属于"国益"。但从概念范畴、法律界定、利益诉求等角度深入分析发现,生态环境损害侵犯的权益属性应为"公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中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界定不明,有关"赔偿磋商"与"修复生态环境"的规定呈现出一种民事责任与行政管理的交织。厘清上述基本概念,辨明生态环境损害担责之责任属性,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有效推进与实践效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应属民事责任。"赔偿磋商"的本质是民事行为。"修复生态环境"是特殊的环境民事责任承担形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是一种特殊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环境公益诉讼的衔接问题上,应注意起诉主体顺位的设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顺位依次为: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赔偿权利人及其指定的部门、人民检察院。其中,作为赔偿权利人的"政府机关"应当在第一顺位的社会组织起诉时,予以"支持起诉"。

  • 标签: 损害担责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公益诉讼 赔偿磋商 修复生态环境
  • 简介:环境问题的频频爆发对现代法治提出了挑战,刑法作为最后的保障法因其坚持“国家一个人一社会”的三元利益结构而广受诟病。生态法益作为环境危机形势下刑法现代化应当追求的重要价值,应当成为刑法法益四元利益结构的重要部分,以满足环境刑法体系、利益结构及刑法保障属性的要求。在此前提下,应当扩展刑法保护的理念,延伸其保护对象,扩充环境犯罪类型,进而细化相应的量刑及处罚的标准。生态法益的提出给传统刑法的理念、模式带来挑战的同时,其融人也为刑法的现代化变革提供了契机。

  • 标签: 生态法益 刑法 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