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马尔库斯皇帝在169-180年之间针对一个奴隶的信访发布的一个敕答中创立了为保全自由而判给遗产的制度。该制度基于斯多亚的泛平等哲学确立,在基督教皇帝优士丁尼手里得到了极大发展。它体现了罗马法中的有利于自由权原则,强调自由权高于经济利益,体现了罗马法的人权观念。后人对该制度的众多研究,聚焦于敕答的接受人是奴隶、解放自由人还是遗嘱人的朋友的问题,并竭力排除此等接受人是奴隶的可能,以维持奴隶只能是主人获得财产的工具这一命题的绝对性。但这种排除并无说服力。为保全自由而判给遗产制度由于奴隶制在近代的寂灭而没有完整地保留在现代法中,但它的残片存活于当代的代位制度、债的承担制度、第三人代为履行制度、债的更新制度、破产和解等制度中。
简介:<正>一、泰国检察机构的产生与发展。泰国现代意义上的刑事司法制度是泰Chakvi王朝(1868—1910)第五位伟大的君主Chulalongkorn掌权期间西化变革的直接产物。而现代意义上的泰国检察机关则是在1892年泰国司法部成立之后宣告成立的。在此之前,刑事诉讼中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检察官,指控犯罪的责任由受害人承担,受害人还负有举证责任。1893年4月1日,司法部根据1892年《曼谷大法典》第八条关于成立治安法院之规定,颁布一个部级法规,宣告成立检察机构,确定其为司法部下属的一厅级单位。尽管在1893年就已成立了检察厅,然而,直到1929年全部检察官才归属检察厅,此前,曼谷市的检察官几乎全部隶属检察厅管理,但仍有一些检察官在其他机构工作,如在财政部负责处理非法酒精和鸦片案件。省检察机构则由隶属内务部的省和地区所管辖。1915年省检察机
简介:关于我国诉讼中的证据制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诉讼法学界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和有益的研究。周国均曾在1981年第4期出版的《北京政法学院学报》上首次提出将我国判断证据的原则和制度概括为“法定确认”。1983年5月出版的高等学校法学试用教材《证据学》(群众出版社出版)将我国的诉讼证据制度概括为“实事求是”,对此,不少学者认为“实事求是”不能反映诉讼证据制度的特点,缺少个性,故纷纷撰写论文和发表见解,进行了探讨。经编者研究和综合,十年来,关于我国的诉讼证据制度的主张,除了法定确认和实事求是以外,主要还有:求实,循法求实,以法求实,以证求实,实质求实,依法以证求实;真实,依法真实,实质真实,客观真实,服从客观,确信真实;以实求是,以证求是,依法调查,实据求是;实据定案,据实定案,事实法定,鞠实主义,择实使用,真凭实据;依法确信,法定确信,实事求是基础上的确信,客观确认,客观验证,实事求是基础上的客观验证,等。真可谓“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在1989年召开的全国诉讼法学会年会(黄山会议)上,许多学者认为,概括我国的诉讼制度的名称,应当强调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强调依法收集和判断证据,对此可简称为“依法”,“循法”或“法定”;二是应当强调尊重和发挥公安司法人员的主观能动作用,对此,可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