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3
57 个结果
  • 简介:古今中外的法治类型可以概括为“守成法治”和“革新法治”。《商君书·定分》中的“孝难题”提出了革新法治建立的三个基本难题:革新立法的溯及既往、法治权威的时不我待和执法官员的违法乱纪。当代中国与商鞅变法时期面临的相似的现代性挑战和制度建设目标,使得理解、思考和回答孝难题对于当代法治理论的建构和法治实践的发展具有了重要的学术意义。

  • 标签: 孝公难题 法治概念 溯及既往 新法权威 官员守法
  • 简介:陈元,男,天津师范大学中国画艺术研究所所长,天津师范大学书画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擅长花乌、山水兼画松鼠,现为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工笔画学会会员,天津市河西区政协委员。

  • 标签: 陈元 天津师范大学 作品 协会会员 艺术研究所 硕士生导师
  • 简介:法官在判断序良俗的过程中,应当尽量抛弃其主观好恶等个人因素。在判断标准的选择上,法官应考虑当事人所属的民族与地域,适当借鉴经验主义标准与唯心主义标准,顾及普通人的感受与专家的评判。在进行判断时,法官既要重视普通人中间的流行意见,又要防止多数人的暴政。

  • 标签: 公序良俗 公共政策 法律行为 法官
  • 简介:作为现代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序良俗因其固有的抽象性和模糊性而存在被滥用的风险。为此,设立序良俗原则的正面评价标准和消极限制标准能够为其适用提供良好参照;类型化有助于进一步明确序良俗的现实表现;而必须穷尽规则、以实现个案正义为目的以及须充分说理则是对滥用序良俗的最后限制。

  • 标签: 公序良俗 法律适用 自由裁量权 限制
  • 简介:在中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信息化、民主化与法治化的发展,公共治理的兴起,域之治中的软法规则越来越多,越来越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软法是指遵循共同的法律价值,制定或认可主体多元化且不依赖国家强制力实施,但具有一定事实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软法对现实社会有着重要的作用,对中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直接的推动作用。当下还存在大量的非理性的软法现象,对中国和谐社会的构建构成很大的威胁。必须以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为目标,“认真对待软法”,不断完善软法。为此,当前首先是要转变法律观念,把软法纳入法学的研究视野。软法必须受制于宪政精神与法治原则,实现软法生成与实施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软法应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

  • 标签: 公域之治 软法 和谐社会
  • 简介:“公法中”说滥觞于19世纪60年代,绵延至20世纪初,相继得到了洋务思想家、美国传教士丁韪良和维新思想家的推磨和倡扬,经历了从萌芽到鼎盛再到衰退的演变历程。它包括相互联系的两个层面:第一,早在千余年前中国就已经产生国际法。洋务思想家和丁韪良分别探讨了中国古代国际法的实体基础和历史实践。第二,中国古代国际法具有普世价值。维新思想家进一步把孔子及《春秋》说成是近代国际法的直接渊源,把“公法中”说推向极致。“公法中”说在晚清的出现与发展深受历史、现实、理论三重因素的共同制约与作用。作为近代一种会通中西公法文化的理论学说,“公法中”说有其独到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同时也存在由于方法错误和理论缺陷而导致的若干消极影响。

  • 标签: 晚清 国际法 中国古世公法 公法中源 公法外交
  • 简介:由不文法进为成文法,为一般法制发达之常轨。远稽古代,概属不文法,成文法渐次取而代之。十八世纪中叶以还,编纂法典之举盛行于各国,成文法益占优势,不文法退居于无足轻重之位置。即彼夙以不文法国自居,并为人所称许之英国,晚近亦有多数单行条例之制定。美国建国之初,固继承英法,而以不文法为常态。

  • 标签: 法律解释 法源 成文法 十八世纪 单行条例 法制
  • 简介:<正>勃罗梭自称是基因的奴隶。氏有一个信念,认为有些基因即使在当时看来是无足轻重的,而后则可能发能发展成为一个普遍适用的理论。氏甘当基因的奴隶,这反映了一个实证主义犯罪学家对于犯罪的科学态度,也恰是氏享有犯罪学之父美誉的契因。

  • 标签: 犯罪学理论 犯罪人 刑罚 基因 行为决定论 犯罪本质
  • 简介:诉讼过程是个向社会开放的动态过程,公共政策就是沟通司法与社会的一个桥梁,作为公共政策之一的序良欲,具有法律原则,行为依据及法律渊源的三重属必,而,序良俗本身的不确定性,决定了其在适用于具体的个案实践时,又必须在必要,及时的框架下,采纳相应的司法标准与司法规则。

  • 标签: 公序良俗 公共政策 司法活动 诉讼过程 法律渊源
  • 简介:<正>“三奶奶”本名叫丁林和,近60岁的人了,看上去只有40多岁,说起话来叮当响,走起路来快如风,做起事来是石垒石。因为老伴姓又排行老三,街坊邻居都爱叫她三奶奶。在灌云县伊山镇新村街道,群众说起丁林和搞调解,都爱说:“事大事小,三奶奶一到就了”。因为她调解工作,实打实,多次受到省市县的表彰,1997年被江苏省司法

  • 标签: 卫生间 灌云县 小传 江苏省 思想工作 错误做法
  • 简介:社会法为公法与私法以外之第三法域。关于人的认知前提假设.私法与社会法有一个本质属性的区别:私法中的人是自私利己之人,社会法中的人是克私利之人。克私利的人性假设使社会法区别于私法,为社会法证成。

  • 标签: 私法 社会法 自私利己 克私利公
  • 简介:缺乏契合农业面污染的自然一社会特性的制度是我国农业面污染规制失灵的根源。矫正农业面污染规制失灵的出路在于构建契合农业面污染自然一社会特性的规制制度,强化规则的适应性、可操作性与可监督性。

  • 标签: 农业面源污染规制 规制失灵 矫正失灵
  • 简介:作为民国时期著名的宪法学家,宠惠对当时及其后的宪政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对于民初《临时约法》因人因时而定的现象,宠惠认为宪法为立国之大本,强调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在国体问题上,宠惠主张实行主权在民之共和国体;对于宪法之形式,宠惠认为民国宜采刚性宪法,即单一共和国成文宪法;对于中央与地方之关系,宠惠认为民国当实行省制,各省权限由宪法规定之;对于立法权,宠惠主张实行非主权的两院制国会,宪法应合理划分两院之权限;对于行政权,宠惠主张实行议院政府制,政府应向议院负责;对于司法权,宠惠认为法律保留原则乃司法独立的制度保障,并认为宪法解释权当委之以法院。作为公认的五权宪法权威,宠惠以系统观论的方法精妙阐释了五权宪法,认为舍民权即无宪政。

  • 标签: 王宠惠 共和国体 议院政府制 司法独立 五权宪法
  • 简介:赵宋两代,禅宗继唐代形成之后,虽然经历了周世宗废佛的劫难,但因缘聚合,又如枯木逢春,席卷朝野,禅宗思想如鱼得水,在社会各个领域全面渗透。达官显贵、儒士高贤大都皈依佛教,与名僧大德结方外之友。陆游同松崇岳的交往也是其中值得推重的一例。

  • 标签: 宋代 禅宗 陆游 松源崇岳
  • 简介:宗祧继承是中国古代社会以来家族维系的一种重要制度,家族的发展需要男丁的继有而承续,当血缘性的承继没有可能实现时,则出现了对家族绝嗣的威胁,由此,立嗣就是为了“保全家业,而使祖宗之享祀不忒”,通过找寻其他的代替方法延续香火或是延续家族一脉而逐渐形成的一种制度。

  • 标签: 《名公书判清明集》 文化特质 纠纷解决 立嗣 案件 法律
  • 简介:“我就是想为平利办企业出点力”“我是个穷苦出身的乡里人,看到县上招商引资那么艰难,兄弟姐妹外出打工那么辛苦,我就想把在外边打工挣的钱带回来,为平利办企业出点力,让兄弟姐妹在本地打工挣钱。”云庭说起自己创业的经历。就给人一种真诚实在的感觉。

  • 标签: 人大代表 龙云 安康市 总经理 平利县 转身
  • 简介:试论台湾法中的习惯──兼与大陆比较张帆研究法──法的具体表现形式,是为了解决法由何种材料构成以及这些材料在作为裁判依据时各自的地位如何的问题。习惯作为法,是法理学的重要课题之一。目前海峡两岸在此点上差异甚大,考虑到大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

  • 标签: 制定法 法制现代化 台湾 大陆法系 立法技术 习惯法
  • 简介:从唐代法律体系和民事契约文书中,可以概括并揭示出制度与事实上的唐代民事主体、客体和民事法的基本面貌及其构造。唐代民事主体是一不同类别的多层次结构,这一结构是相对开放的等级社会在民事法上的投影。民事客体由物、人(奴婢)和行为三类组成。民事法源由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构成,并以礼(理)为指导,各种法因此具有相通一致之处。

  • 标签: 法源 唐代 民事法律 构造 主客体 民事主体
  • 简介:一百多年来移植西法有必要,有成功,还有些消化不良。中国法学和法治的发展必须两条腿走路:移植西法,接续传统。由于对传统文化及其中华法系的集体遗忘和误解曲解,有必要正本清,在此基础上折中融西,取精用宏,重建新的中华法系。

  • 标签: 移植西法 正本清源 中华法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