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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个结果
  • 简介:通过对检察建议适用的实然性与应然性研究,促进检察建议权的理性回归,构建检察建议业务的模式。重点在于“检查建议权的理性回归”,但研究的起点与终点在于“检察建议业务的模式构建”。

  • 标签: 检察建议权 权力属性 法律效力 合理扩张 比例矫正
  • 简介:检察建议具有法律地位的从属性、功能定位的服务性、法律效力的不确定性三大特征。检察建议的动态功能是促进法律监督职能的实现,静态功能是牵引行政自我规制的内在动力,其功能定位也排斥强制力。检察建议立法的前瞻性、功能的有限性、适用的限制性及其落脚点在于自身的可行性而非强制性,要求检察建议的适用回归谦抑性。若赋予强制力使之成为“硬法”,检察建议将违反内在属性,恐怕难以实现其作为“建议”这一特殊监督方式的优越性。

  • 标签: 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书 法律监督 谦抑性
  • 简介:死刑执行是以死刑存在为前提的刑罚实现,撇开死刑的存废之争而聚焦于死刑的行刑变革可以获得与众不同的诸多启发意义。专制时代的死刑执行是仪式化运用的展现,在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司法体制下,死刑执行却以彰显程序设计的显性特点让人觉察到刑事司法的另一面孔。死刑执行仪式化背后具有多元因素的积极推进,作为刑罚权威象征符号的综合体,死刑执行通过"表演"仪式进行角色演绎和功能对接。伴随权利意识的苏醒与理性法治的推动,"演出"仪式在死刑执行过程中的退场成为最终结局,死刑执行转移到程序规则与人道价值的自觉遵守上来,揭示了程序法治和刑罚观念渐进成长的演进历程。

  • 标签: 死刑 执行 刑罚 流变 仪式
  • 简介:这次的"意见"则是由最高法院颁行,面向全国法院通用。它合乎既定的"先试点,再推广"逻辑,同时,也倒逼着非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能及时参与到改革中来。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

  • 标签: 重大过失 审判工作 违反法律 法院内部 藐视法庭 人格尊严
  • 简介:驰名商标保护的价值目标,随其保护范围和保护标准的演进,历经了消费者中心主义和商标权人中心主义,但至善至美的价值目标应是商标私权与社会公共利益的精妙均衡与和谐。我国驰名商标保护过度关怀商标权而忽视社会公共利益,从而导致了世所罕见的认定异化一立法异化一司法异化的进路,认定方式异化为主动、批量、集中认定,认定效力异化为全域长期有效,认定标准异化为好声誉、高质量、大销量,保护范围异化为全类一统保护。要彻底实现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的理性回归,必须深植其价值目标之“根”,培育其价值理念之“土”;重塑其事后终极救济性、被动、个案认定的即时有效性的运行机制;建立驰名商标反淡化制度;优化制度环境,规制认定自由裁量;规范企业对驰名商标的使用。

  • 标签: 驰名商标 制度异化 价值目标
  • 简介:刑罚执行是刑事诉讼的最后一道关口,减刑、假释是刑罚变更的常见形态。由于立法不足、机制缺位、监督软弱等原因,减刑、假释程序错位运行导致种种弊端,使先前刑事诉讼取得的司法成果功亏一篑,严重侵蚀着司法正义,阻却了刑罚目的的实现。剖析积弊成因并寻求解决之道,对于探究监所检察在刑罚执行监督方面的出路,捍卫司法正义,提升司法权威与公信力无疑具有现实意义。

  • 标签: 假释程序 诉讼程序 减刑 刑罚执行监督 重构 回归
  • 简介:诉讼保障和人权保障是我国刑事强制措施的双重功能,惩罚教育、刑罚预支、证据发现以及犯罪预防等强制措施功能异化或者泛化的现象应当予以规范。未来我国强制措施的制度完善,应当以实现诉讼保障和人权保障功能回归为主线,秉持宪政视野、实践视野和国际视野,从整体上将强制措施区分为羁押措施和非羁押措施,实现逮捕与羁押相分离,设置独立的羁押程序,强化羁押的审查与救济,丰富羁押替代措施的种类并对其加以权利化改造,完善监视居住制度等。

  • 标签: 强制措施 诉讼保障 人权保障 捕押分离 制度完善
  • 简介:作为客观证明责任的逻辑前提,真伪不明在事实层面和制度层面上皆真实存在,其真正涵义是指法官的心证程度在证明标准附近上下波动,而不能用优势盖然性至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之间的固定区域来表示。客观证明责任是抽象而模糊的证明标准,无法帮助法官形成主观化心证的必然结果,因此不能将真伪不明的独立心证状态归为未达到证明标准范畴。英美法系看似采用二分心证结构,但从陪审团制度、说服责任概念以及优势证明标准来看,实际上也存在解决真伪不明情形的制度设计。我国关于客观证明责任的立法仍然存在不明确、有漏洞的问题,尤其是《民诉法司法解释》第108条第2款,容易导致客观证明责任与主观证明责任的混淆,有必要在法律规定和司法适用上纠正这种错误倾向。

  • 标签: 客观证明责任 真伪不明 主观证明责任 证明标准
  • 简介:保护当事人合理期待是合同法隐含的基本原则,但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法院开始将之作为解释保险合同时普遍适用的方法,据此否定合同中对承保范围的明确规定,重构合同权利义务。将这一作为兜底性条款的抽象法律原则事实上转化为优先适用的具体法律规则。这种做法既未能消减不公平条款,也有悖于保险营业的技术特性,因而不值采行。但另一方面,保险作为公共物品的属性和保险市场固有的结构性利益失衡表明,仍有必要实现合理期待从具体解释规则向如给付均衡一般的抽象矫正原则回归。这也可弥补基于给付均衡原则的司法审查不及于核心给付条款的局限。

  • 标签: 合理期待 说明义务 不利解释 法律规则 法律原则
  • 简介:近代以降,西方的法律概念和法学理论随着坚船利炮不断“侵入”中国,并逐步支配了中国的法制建设和法律教育。在西方法学宰制下,固有的中国法律史研究范式也被取而代之,从而深刻地影响了我们对中国法律史的理解和叙述。为了克服西方法学宰制下的中国法律史研究的弊端,真正理解和深刻领悟中国法律史的独特性和真精神,很有必要采取“超越西方,回归本土”的态度。在这种情形下,我们既要用“内在视角”来认识中国法律史的固有内涵,又要用“外在视角”来照亮中国法律史的独特意蕴。

  • 标签: 中国法律史 可能前景 超越西方 回归本土
  • 简介:哲学通常被当作世界观来把握.但这种把握并不根本.它没有追问世界观之成为世界观的源始根据,即世界观通过什么而成其为世界观的问题蔽而不明,这使得哲学之思与科学之思等同,并使哲学陷入二元论.哲学史表明,古代哲学和现代哲学都不是世界观,而是世界观的前提条件,决定这个前提条件的是世界历史起源的奠基行为,哲学在此奠基行为中展开,并获得其本质的规定性,人生和历史在奠基行为中得以定向和敞开.因而,真正的哲学在本质上是对人类历史奠基行为的细心看护.

  • 标签: 世界观哲学 人类历史的奠基行为 唯一世界 意义关切 看护起源
  • 简介:当代中国的民法学,就其历史渊源来说,源于清末至民国时期对德日等大陆法系民法及民法学的继受。在这个时期,实行“拿来主义”策略,逐渐构建起以私法理念为基础的较为系统的民法学理论体系。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对旧法统的废弃和对旧法理论的批判与否定,因继受而初步成形的民法学理论体系至此嘎然中止。进而,伴随着意识形态的全盘苏化,以及生产资料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中国转而接受了前苏联的社会主义民法学理论。这是一种服务于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民法学理论,其基本特点是强调民法学的党性和坚持民法的公法观。

  • 标签: 中国民法学 历史渊源 理论转型
  • 简介:目前,我国以法院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司法改革正处于向纵深发展的关键时期。从总体上审视自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的我国司法的现代化改革,将展露出其在理念与体制上所呈现的二元结构,且其间正在演绎着尖锐的矛盾和激烈的冲突。这恰恰促成了我国司法的现代化改革之总体进路正在发生回归传统的转向,即在继承与发展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坚持司法的“人民性”,建构我国现代的和谐司法。

  • 标签: 司法改革 实证评析 回归传统 人民司法
  • 简介:香港在回归之前沿袭的是英国不成文宪法的宪法文化。回归之后,宪法成为香港法律领域发展最快的部分,同时也是最具有争议的话题。《基本法》是一部成文法律,它使香港的不成文宪法传统转向成文宪法传统;但同时,很多条款亦保留有普通法的特征。《基本法》反映了中国法与普通法的特征,同时亦反映了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的共同特性。

  • 标签: 香港基本法 不成文宪法 成文宪法 抽象宪法 具体宪法
  • 简介:证据失权制度自其设立之初就带来了尖锐的矛盾,逾期证据的失权导致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背离。使得当事人长期上访、缠讼,司法公正面临考验。如何妥善处理,事关公正与效率的选择、民事诉讼理念的定位、司法公信力的树立等一系列问题。本文从证据失权制度引发的现实问题入手,通过纵向的发展历程及横向的比较研究,探讨出证据失权制度的立法真意,即通过制度的设立引导民事诉讼观念的转变。证据失权制度所引发的种种问题有着深层次的原因:保障制度的不健全以及司法能力、诉讼能力的欠缺。从这个角度考量,证据失权制度试图以良好的出发点来唤起对程序正义的体制改革的关注,却因为忽略了整个民事诉讼的现实基础,没有把握好前进的幅度,缺乏必要的制度配合而陷入了困境。因此,我们应当积极实现证据失权制度的解困,通过设立种种途径进行完善,使该制度在适用上实现公正基础上的效率,从而树立司法公信力,实现社会的和谐。

  • 标签: 证据失权 和谐社会 公正与效率 司法公信力
  • 简介:以法为业之人若无自由与独立,则该国法的精神必将不停地遭受到各种丑恶行为与权势的腐蚀与蹂躏,法律职业人的“大学之道”就是以仁养心,以义制事,以善法匡天下。法律人力量的真正强大是将其心志置身于社会的土壤,心怀天下以贵其身。法以载道必以仁义为己任。法律职业是异化性与自主选择性双重属性的统一。

  • 标签: 法律职业人 独立精神 以仁养心 以义制事 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