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的颁布和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因卫生监督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正逐年上升。在这些案件中卫生监督员不可避免地要出庭参加诉讼。这就要求卫生监督员必须按照特定的标准要求,严格讲究仪表举止。卫生监督员的仪表举止,是指出庭监督员的外表和在法庭上的言行举动,包括衣着、仪容、声音、姿态、精神面貌、风度等。从实际情况看,大多数卫生监督员出庭时注意了仪表举止,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是:1、着装不整齐。制服、便服混穿,不扣风纪扣,有戴帽的、有脱帽的,帽子歪戴或随意摆放。2、精神不振。有的面容憔悴,有的萎靡不振。3、仪容不洁。服饰肮脏,有的男同志胡须、头发过
简介: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TRIPS或TRIPS协定)将专利保护扩大到医药产品,它要求WTO所有成员承认并加强对包括医药专利在内的知识产权的保护。这给发展中国家防治传染病计划带来许多困难。然而TRIPS协定同时也考虑到了发展中国家公共健康保护的需求,和其他知识产权一样,对专利保护规定了许多例外或限制。这些知识产权的例外和限制就可以作为发展中国家获得专利药品的选择途径,包括强制许可、平行进口和第TRIPS第30条规定的专利权“有限例外”。本文意图通过对这些选择途径进行分析,对相关条款进行解释,并找出这些条款中需要进一步澄清的内容。
简介:建立一个公平有效的法律体系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之一。相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由于历史和政治经济体制等因素的影响,发达国家和地区具有更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当今世界上存在着两大主要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其中大陆法系是成文法系,而英美法系是判例法系。尽管不同法系的法律规定对市场经济发展有不同的影响,并且即使在同一法系中,不同国家的具体法律和执行情况的差别也很大,但它们对经济发展的影响都很大。我国正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渡时期,各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医疗卫生领域也不例外,要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至关重要。鉴于此,我们对发达国家和地区医疗机构监管法律法规进行了研究,期望为我国医疗机构监管方面的法制建设提供一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