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参酌两大法系的立法与司法经验,当患者生命健康处于"稍有迟延,危险必至"的紧急状况,而无法取得患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结合国内相关立法现状,并对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相关规定进行质疑与匡正,以期完善立法。
论紧急情况下医师知情同意义务之豁免——兼论《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