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
7 个结果
  • 简介:我国的刑事法律规范为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设置了有限的罪条件。但是,司法实践中,由于罪理念的缺乏,将大量原本符合出罪条件的恶意透支行为排除在出罪范围之外,偏离了法律规范,而以“罪轻”代替“罪”的折中式处理方法极易引起处罚上的不合理,也与刑法的谦抑性不符。根据当前我国的刑事司法体系,在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之罪上,应遵循司法非犯罪化的方式,一方面,公安机关立案之前积极敦促恶意透支人偿还透支款息,另一方面,合理运用“但书”条款,对于确因客观原因无法于立案前偿还全部透支款息而于审判前偿还,且在“数额较大”范围、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均较小的恶意透支行为以无罪论处。从而纠正当前我国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行为高度犯罪化的趋势,实现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刑事司法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 标签: 恶意透支 信用卡诈骗 出罪
  • 简介:在审委会讨论案件逐年下降的背景下,院庭长讨论案件成为一种重要的司法决策方式。院庭长讨论案件机制在现阶段有其合理的一面,如刑事审判的诸多特征为院庭长讨论案件机制的存在提供了制度上的可能,院庭长讨论案件机制承载了一定的功能,同时,司法腐败等因素的存在决定了院庭长讨论案件机制的现实必要性。但院庭长讨论案件机制不符合刑事司法的运行规律,且其规制刑事裁判权的功能有限。未来对其的改革可以从长期和短期两个方面来考虑。

  • 标签: 院庭长讨论案件 司法决策方式 利弊 改革思路
  • 简介:检察机关的职权与功能,决定了基层检察院必须设置科学合理的工作机构。尽管当前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基本适应检察权运行的需要,但还存在机构设置依据不够充分、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这与机构职能定位不准、管理模式行政化、法律规定过于原则、过分强调内部监督等原因有关。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的重构,应当体现权力配置的一般规律和检察权的特殊规律,同时遵循法治、协调原则,统一设置职务犯罪侦查局、公诉局、批捕局、诉讼监督局、检察事务部和检察政治部的“四局两部”制模式。

  • 标签: 内设机构 法律监督 四局两部
  • 简介:现行刑事诉讼中,对刑事被告人的精神鉴定权赋予了司法机关,当事人只能向司法机关申请鉴定而无权自行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论作为证据提交法庭。这种鉴定体制有违“程序参与原则”、“程序对等原则”、“中立原则”等正当程序原则,未来可借鉴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精神鉴定合理因素,将精神鉴定权赋予司法机关和当事人,并规定在当事人自行聘请鉴定人进行精神鉴定时,负举证责任。

  • 标签: 正当程序 精神病鉴定 体制 构建
  • 简介:刑事和解机制作为一项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新型刑事案件解决机制,较好地实现了被害人、加害人、国家及社会利益的契合,得到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认同,但由于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各地的探索实践不甚统一和规范。相关保障制度的缺乏,也导致刑事和解机制难以实现最大效能。针对这些问题,可以在现行法律框架范围内,积极健全完善。

  • 标签: 刑事和解 不起诉 实证研究
  • 简介:讯问犯罪嫌疑人在审查逮捕制度中具有重要意义,这得到了检察机关话语层面的认可。调查发现,讯问并没有达到话语层面的强制性要求,是否讯问以及如何讯问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具体讯问侧重于获取有罪供述,但也兼顾核实案件事实与证据的疑点;整个讯问过程权力化色彩浓厚。此种状况有其内在原因,难以作出否定性的评价。未来应该从权力正当性的角度关注讯问的制度意义,并由此进行相关制度的改革。

  • 标签: 审查逮捕 讯问 权力正当 制度建设
  • 简介:面对刑事案件量激增的社会现实,为实现案件的有效分流,更好地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对轻微犯罪切实贯彻宽缓刑事政策,浙江省绍兴市基层检察机关进行了认罪轻案程序改革,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要构建独立的中国式认罪协商制度,必须修改《刑事诉讼法》,建立全面的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律师在场制度,明确适用认罪协商案件的范围,赋予认罪协商以明确的法律效力。

  • 标签: 认罪协商 繁简分流 认罪答辩 量刑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