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清洁发展机制(CDM)基本概念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CleanDevelopmentMechanism),是根据联合国《京都议定书》建立的一种创新性的国际合作机制之一。199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159个缔约方签署了《京都议定书》,为38个OECD(经合组织)国家或国家集团和一些处于经济转型期的国家规定了CO2和其它5种温室气体减排的指标。CDM的核心是鼓励发达国家通过与发展中国家开展气候保护合作项目,获得由项目产生的“核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CERs)”。对发达国家而言,CDM提供了一种灵活的履约机制;而对于发展中国家,通过CDM项目可以获得部分资金援助和先进技术。2005年2月16日在世界范围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温室气体的《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有关国家将在2008年到2012年将其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要比基准年(1990年)排放量平均再减排5.2%。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在第一承诺期内(2008-2012)没有减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