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明清时期,以江南丝绸为主体的中国丝绸畅销于世界各国。日本一直是中国的较大买主,可自清中期起,随着本国蚕丝丝绸生产的迅速兴起,日本由丝原料输入国逐渐变为输出国,并最终超过中国而一跃成为最大的生丝出口国。中国丝绸对日贸易的兴衰消长,实质上体现了中日生丝及丝货生产格局的前后根本变化。今就这种贸易的经营者、过程、数量、利润率及其兴衰原因等问题略作探讨,以期行家指正。一明代前期,中日两国实行官方勘合贸易。自永乐十七年到嘉靖二十六年,日本派遣勘合船共17次。这些勘合船每次载来日本特产,载回国的则以丝绸、书籍等为主。明朝使者也多带丝绸。如永乐二年明使带有紵丝50匹,纱20匹,永乐四年带有织金及诸色彩币200匹,绮绣衣60件;次年又带有锦10匹,紵丝50匹,罗30匹,纱20匹,彩绢300匹;宣德八年明廷回赠日本国王、王妃的有各色丝织品102匹。这种官方勘合贸易到嘉靖二年发生争贡之役后,虽然表面上维持,但实际上已经大体结束。官方勘合贸易之外,明廷严禁民间与日本等国发生贸易往来。明律规定,“凡将牛、马、军需、铁货、铜钱、绸、绢、丝绵私出外境货买卖及下海者杖一百”,丝绸贸易在禁止之列。隆庆元年部分开海,准贩东西二洋,但仍然禁止与日本贸易。民间开展对日丝绸贸易,就只能以走私的
简介:<正>明清之际,随着世界航路的全面贯通,西方势力的东渐,全球性广泛联系的建立,世界贸易格局为之大变。在此历史大背景下,中外交流的历史古道“海上丝绸之路”亦发生重要变化。不仅仅是欧亚之间建立直接的交往关系,而且伴随着澳门港在珠江三角州的兴起和世界市场对中国丝货的追求,海上丝路规模和影响均有所发展和扩大,且形成以澳门为中心,以广州乃至整个大陆,特别是沿海地区为腹地,向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发展的海上丝路国际性贸易大循环。在这一段时间中,中国丝货作为最重要和最大宗的货物被运送到世界各地,这种贸易数量之多、规模之大乃是前所未有的。而且中国丝货和欧美之白银,通过澳门架起富有特色的国际性贸易大循环。本文试分析这一海上国际丝路贸易的构成,特点及影响,从而希望能反映该时代变局中的一些情形。一、以澳门为中心的海上丝路贸易国际大循环路线之构成1513年欧洲最早崛起的殖民国家葡萄牙船只首航中国沿海,1553年以岁输发税二万刃,得广东香山地方官员允许在澳门码头停泊商船,进行贸易;1557年葡萄牙人年纳地租五百两,终获在澳门居住和贸易之权利。自此时起,澳门港渐兴,中国的丝货,瓷器等由此源源不断地运向世界各地。大约自1580——1640年的六十年间,是以澳门为中心的海上丝路国?
简介:<正>(一)暨南大学李龙潜副教授著《明清经济史》(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是近年来系统阐述明清经济发展历史的第一部专书。全书分为五章,作者把明初至清代鸦片战争以前的经济兴衰演变史,按明初、明中叶、明末清初、雍朝时期、嘉道时期划分为五个段落。在每一个段落中,不仅注意到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同程度的变化,而且还把当时的政治状况、财经政第、财政状况、经济法令和农、工商的兴衰结合起来。他既重视于各项经济制度和整体经济的研究,同时对于社会基层、地方区域的种种经济现象,也都作了条理清晰的细部分析,比较全面地呈现了明清时期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面貌。
简介:<正>明清时期的家族组织,由于基层社会的自治化而得到了强化,在某些方面具有基层政权的职能。本文主要依据明清福建地区的族谱资料,探讨里甲户籍的世袭化及其对家族发展的影响。所谓里甲户籍,是指隶属于里甲系统的户籍,包括里长户、甲首户、甲户和畸零户,其性质不同于民户、军户、盐户、匠户等专业户籍,也不同于单纯为交纳田赋而设的钱粮花户。大致说来,明清时期的里甲户籍,既是征派差役的依据,也是社会地位的象征。明中叶以降,由于里甲户籍的世袭化和里甲差役的定额化,使里甲户籍成为家族组织的兴衰标志之一。为了便于分析,有必要对里甲户籍与里甲差役的演变过程略作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