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正当防卫制度是刑法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也是公民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的一项重要权利。正当防卫是在合法权利被侵害,公权力无法及时救济的紧急情况下,采取的紧急救济措施,是对国家公权力的一种补充。该制度的实施具有重要作用,但必须正确行使,才能真正达到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若该制度行使不得当,反而会侵犯其他合法权益,转化为其他的犯罪。因此,对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要求极其严苛,在防止该制度滥用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它的运用。合法合理的运用正当防卫制度才能在最大限度的保护合法权益免收不法侵害的同时,不被别有用心之人钻法律漏洞,滥用法律赋予其的权利。
简介:摘要随着我国时代的发展,行政管理制度在不断的发生着变化,与此同时,行政组织法学理论也需要紧跟时代的脚步,融入到行政任务当中。为什么要把行政组织法和行政任务视角两者相融合,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在实际的角度上,行政任务把控着政府内行政组织机构的规模以及形态结构。而政府内行政组织机构又是行政任务的基础与根基,在规范制度的角度上,我国的宪法中明确的指出,要对行政组织的构成产生一定的约束作用。其中,行政管理法存在的意义就是为行政管理工作指明方向,保证工作能正常进行下去。本篇文章主要研究了我国行政管理工作的现状,并根据出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使行政组织法的理论得到创新。
简介:行政执法必须具备四个要件:行政执法主体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准确;符合法定的程序;符合法定的形式。前两者构成执法的实体问题,后两者构成执法的程序问题。实体和程序,犹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对行政执法来说,缺一不可。但长期以来,我们在实践工作中,往往只重视实体问题,而忽略了程序是否合法,给土地行政执法带来了不该有的麻烦。例如,某国土资源局在处理一宗非法占用土地案件中,因《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回证没有被送达人的签名,被法院视为未送达,并以程序不合法为由判定国土局败诉。可见,执法程序问题,应该引起土地行政执法部门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