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朱基总理关于审计机关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注意发现大案要案线索”的指示已实施一周年。一年来,各级审计机关遵照总理的指示,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发现了一些大案要案线索,挖出了一些经济犯罪事件,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维护了财经法纪,震慑了经济犯罪分子,进一步提高了审计的社会地位。但是,审计机关在发现大案要案线索的过程中,由于行政级别的差异,认识角度的不同,对大案要案的概念及标准的认识不够统一,出现了在此地认为是大案要案,到彼处则不认为是的现象。这种状况对于进一步落实好总理的指示,使这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是十分不利的,因此在审计系统内部形成对大案要案的概念及
简介:目前,财政部已先后发布了8个具体会计准则,这标志着我国会计改革已正式步入会计国际化发展的轨道,是我国会计发展史上的一次革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与完善,稳定和规范我国新兴的证券市场和推动我国会计进一步国际化具有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已成为我国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规范和指南。但由于实施时间不长,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笔者就此谈几点对策。一、存在的问题1-专业水平不高部分企业的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对执行新的具体会计准则感到有困难或理解上的偏差,主要是有关具体会计准则的培训工作做得不到位,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水平普遍不高,从而导致会计准则应用中出现
简介:2013年7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财务报告概念框架讨论稿,其中第八部分从概念层次讨论了综合收益相关问题,提出其他综合收益的三类别分类方式和两途径重分类模式,从宏观角度对综合收益相关问题建立一种规范性架构。IASB的这种改革思路值得肯定,但讨论稿未能触及概念层次最根本的问题,没有提出清晰有效的标准来区分损益与其他综合收益,三类别分类方式和两途径重分类模式存在一定缺陷。中国应跟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改革方向,致力于财务业绩报告改革,从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两个层面,明晰综合收益及其相关概念并改进计量与列报规范,通过鼓励学术研究、加强实务操作指导,促进综合收益概念框架构建与准则体系的完善。
简介:探究创新、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历史演进过程获得启示: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创新驱动作为发展动力的经济背景下,创新资产已成为无形资产的主要表现形式。在以经济学新增长理论、企业能力理论和企业增长理论作为创新资产的理论基础上,指出创新是无形资产的核心,是竞争力的主要来源,是国家驱动发展战略之一;进而将创新资产定义为特定产权主体控制的、通过创新为该经济主体获得长期竞争优势、并最终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异质性资源和能力。基于此,将创新资产划分为五类:科研创新、组织创新、市场创新、人力创新和财务创新,从而凸显创新资产在会计中的重要地位——核心竞争力来源于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核心始于创新资产,创新资产是无形资产对特定产权主体的重要贡献。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指引下,会计理论的概念界定及准则规范要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