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除非大股东对公司拥有绝对控股权,否则,身为股东,都应对该如何设计董事会,多加思考。在国美电器董事会内,黄光裕若拥有一位吴征式的独立董事,可以临危授命,那么国美的剧本就会被改写。
简介: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治理机制与大股东掏空的关系研究已成为目前理论界的研究热点之一。本文综述了近年来国内、外大股东掏空对公司治理影响的研究成果,整理归纳了现有研究中存在的不足,并对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进行了展望。
简介:本文以2009~2016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运用倾向匹配得分法研究了大股东股权质押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影响,结果显示:大股东股权质押对内部控制产生负面影响,且程度随质押比重与频次的增加而愈发严重;相较于投资者保护程度较高的样本组,大股东股权质押对内部控制的负向影响只存在于投资者保护程度较低组。本文丰富了大股东股权质押的经济后果及内控影响因素的理论研究,并从加强投资者保护的角度对如何降低其对内部控制的影响进行了深入讨论。
简介: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由于股权集中程度过高等原因,导致大股东通过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攫取不合理的经济利益,特别是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抑制大股东侵权行为,应当完善我国的上市发行制度,优化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引人商务管理信托机制,强化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
简介:从社会网络视角实证分析董事网络对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影响机制,并考虑产权性质的权变因素。研究结果表明:董事网络中心度与大股东掏空程度呈显著的U型关系,揭示了董事网络在大股东掏空治理中的“双刃剑”作用,进一步地,把样本分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进行分组回归,发现这种U型关系在民营企业中表现得更为显著。另外,研究还发现,我国上市公司董事网络中心度普遍偏高,存在“过度连锁”的现象。研究为企业及监管部门规范董事兼任行为、抑制大股东掏空、增强投资者保护提供了新的经验证据和实践参考。
简介:公司的财务决策是作为内部人的控股大股东与高管权力博弈的结果。因此,有必要研究股权激励能否抑制高管和大股东为实现其控制权私利而过度投资的自利行为。运用差异分析以及OLS回归,研究发现,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可以抑制大股东和高管的过度投资行为,股权激励水平越高,抑制作用越大;但采用期权激励方式会削弱该抑制作用。而在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会加剧大股东和高管的过度投资行为,股权激励水平越高,公司过度投资水平越高,当采用的是期权激励方式时,这种加剧作用更为显著。
简介:传统“智猪博弈”模型的纳什均衡是“大猪奔波,小猪坐享其成”。在修改“游戏规则”的情况下,可以得到完全相反的新纳什均衡,即大猪策动小猪去积极踩踏板,从而使双方都获得较大收益,实现大猪搭小猪的便车。根据“新智猪博弈”模型的分析框架,以天润集团控股子公司——东莞公司为案例,回顾了该公司的历史,指出了现实存在的问题,通过设计动态股权激励制度,转让股权,使职业经理人成为公司的所有者,进而利用小股东的财富效应,达到双赢及大股东搭小股东便车的目标。
简介:7月4日,在韩国首尔中韩经贸合作论坛上,公司大股东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重钢集团”)与韩国浦项钢铁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明确表示将在“重庆FINEX综合示范钢厂”、“重庆冷轧镀锌汽车用钢板”以及“钒钛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三个方面加强合作。
简介:本文选取深市509家上市公司2004年度的相关数据为研究样本。从公司治理角度分析前三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以及他们之间的股权制衡对上市公司审计意见的影响。运用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得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上市公司年报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负相关,并且两者存在正“U”�
简介:在经历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1920年年中至1921年年末的短暂经济危机后,美国的经济开始复苏,并逐渐趋于繁荣。
简介:未来一年股市的走势不会大幅下跌,但由于宏观经济、估值、企业盈利等原因,也不存在暴涨的可能性。建议可适当加大股票配置。在选股方面,优先考虑某些垄断行业。而从长期来看,真正的大牛市的来临取决于中国经济长期能否调整结构成功,
简介:曾经是同事,又是好朋友的刘学光和苏进,1999年初,二人每人出资100万元,各持50%的股份,成立了四川惠松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营业务是代理销售一家日本企业的工程机械产品。
简介:湖南省一些国有企业实施“两个置换”。置换企业的“国有”身份时,人们没什么大的意见;当置换职工的“全民”身份时,很多人就想不通了,说是把“主人翁卖了”。特别是一些老职工,后忧重重,几晚睡不着觉。偏激的,就闹出些不愉快的事情来。
简介:
简介:创造性地利用公司章程,设置股权“竞价”与“对赌”条款,或许可以降低股东分手带来的痛苫。
简介:案例:3年前,石某与他人共同开办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石某占8%的股份。公司开办之初生意一直较好.但因石某是小股东,意见总不被股东会接受。现在,公司的经营到期了,石某想退股,但股东会不同意,反而按大股东的意见修改了公司章程,将经营期限修改为15年。石某担心以后的利益仍得不到保障,还是想退股。请问,小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权吗?
简介:国际市场上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通常较长,一般在5-10年左右,目前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一般为3-5年,以后新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则可达到6年。
大股东的退场设计
综述大股东掏空对公司治理影响的研究
大股东股权质押与企业内部控制
浅议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冲突及协调解决
董事网络中心度对大股东掏空的影响:抑制还是加剧?
股权激励中的大股东-高管权力博弈与公司的过度投资行为
制度妙用:大股东搭小股东便车的理论和实证研究——以天润集团东莞公司为例
短讯:重庆钢铁大股东牵手韩国浦项钢铁 合作金额超200亿元
大股东制衡机制对审计意见的影响——来自深市509家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
1929美国大股灾
适当加大股票配置
股东僵局
从“主人”到“股东”
持股会中间形态股东
如何减轻股东“分手”的痛苦
已抵押的财产不得作为股东出资
隐名股东资格认定标准法律探析
万科增发为何流产?类别股东说话
小股东要求公司回购股权,可以吗?
债权人:摇身一变成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