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3.以“诚心”感动“上帝”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在国际市场上,华为起初并不顺利。在外国人眼里,中国只能生产廉价的鞋子.“中国制造”只是劣质低价的代名词。没有人知道华为,没有人相信华为能制造他们所需的高科技产品。即使是小的电信运营商.华为几次登门也未必能见到人家的高层主管,项目招标时甚至连邀标的机会都没有。为让世界了解华为,华为不得不施出浑身解数.如:开设试验局、投放产品广告、参加电信展览会和电信论坛、与客户进行技术交流、邀请客户参观公司等。华为印制中国名山大川及各大城市建设成就摄影集,开辟”香港-北京-上海-深圳”新“丝绸之路”,请全球客户和潜在客户亲身体验中国,改变其头脑中电影“红高梁”塑造的愚昧落后的旧中国形象,向客户传递“现代中国产生高科技华为是一个必然”的信息。
简介:加入WTO,特别是近年来,我国进出口贸易增长突飞猛进,2004年进出口额超过8000亿美元,列世界第四,2005年上半年仅出口额就达258l亿美元,成了贸易大国,但伴随出口增长的是出口退货,在这方面国家有关方面没有具体统计数据,但据了解的是量非常大,且有不断增长的趋势。据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广东企业遭出口退货的就达4964.9万美元,2005年1-5月份,上海口岸出口583.1亿美元,退货1121批,货值4001万美元,同比增长30%、58.6%,涉及48个国家和地区。我国企业遭遇出口退货的主要原因一是产品质量问题,二是国外技术壁垒,三是反倾销和某些政治因素,四是出口企业对国外贸易规则不熟悉等,对此,我国企业该如何应对?笔者认为可采用以下之策。
简介:正如已经提到的那样,根据SCM协议第4条第7款,WTO成员国有取消非法补贴的义务。由于这是国际公法下的责任,必须考虑《维也纳条约法公约》(VCLT)第27条的规定。VCLT第27条规定,“成员方不得援引其国内法规定做为自己不履行协定的借口。”上诉机构遵循这一国际公法基本原理做出的令人信服的判决称:“一成员国……毫不延迟地取消禁止性补贴的义务,不受成员国宣称的国内法下合同义务的影响。同样,成员国取消禁止性出口补贴的义务……不受私人宣称的按给予禁止性出口补贴的法律规定所负合同义务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