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刘晏是中国唐代杰出的理财家,在他主管财政20年间,财政收入由四百万缗增加到一千两百多万缗。政绩卓著的原因之一,是他把造就一支勤政、干练、清廉、可靠的财经队伍作为贯彻其理财措施的基本保证。一是勤俭自持。据史料记载,刘晏每天上朝时,骑在马上还用鞭子计算财用问题,办理公事往往从清早直到深夜,很少休息;个人生活极为俭朴,居屋简陋,饮食节约,不置妾婢。他后来被诬陷而抄家的结果“唯杂书两乘,米麦数斛”。二是因事设人。刘晏十分重视盐利收入,但他裁撤了非重要盐区的盐官,让巡院兼办有关事务:同时为平抑物价,招聘大量办理经济调查、反映市场动态的专职人员。三是量才选用。刘晏分设了各道租庸使(相当于现今的地方财税长官),租庸使大多经考试从朝廷官员中选拨,一经录取即大胆使用,并量才升迁发给高薪。对于朝廷高官要人举荐安插的人员,刘晏并非拒而不纳,而是给予一些名义职务,厚禄供养,不委以实权。
简介:1999年9月14日,荷兰政府向议会递交了建议采取新的所得税法典的草案-《2001年所得税法典草案》。拟于2001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