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城市新弱势群体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解决好其就业问题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税收政策作为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对促进城市新弱势群体就业有着积极的作用。本文首先对城市新弱势群体就业的特殊性与税收政策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提出税收政策作为外生变量要引起如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以及企业雇佣新弱势群体的积极性等内生变量发生变化,才能起到作用。其次,就现行的税收政策进行了分析。认为必须在就业培训、政策的适用对象以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方面同时考虑。才能够有效地促进城市新弱势群体就业。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简介:“新常态”下,中国货币政策调控从数量型向价格型转型,同时开放经济下价格型利率政策与汇率政策始终存在两难选择.社会融资规模是宏观经济调控中的关键检测分析指标,是经济发展的金融表现,同时受到数量型货币政策、汇率政策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采用Granger因果关系、协整回归模型、脉冲响应函数和方差分解等方法实证检验了货币供应、汇率对社会融资规模的实际影响.检验结论表明,中国数量型货币政策基本能够直接对社会融资规模产生影响,而汇率政策的影响主要是间接的,同时两种政策的影响还存在差异.因此,货币政策调控应兼顾数量型与价格型工具;健全汇率形成机制;将社会融资规模作为宏观调控市场化的指标.
简介:新农保政策实施以来,其实施效果一直备受关注,然而这项政策是否真正达到了预期效果,还有待评估和验证。基于此,利用2013年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数据,运用断点回归设计的方法,分别估计了新农保对农村老年人家庭收入、家庭消费支出以及主观福利水平方面的影响,并从上述三个角度对新农保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了研究。实证结果表明,“新农保”养老金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村家庭的总收入,同时提高了农村老年人的主观福利水平,对其家庭消费支出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由于新农保养老金目前的支付水平较低,新农保政策在现阶段能够发挥的作用仍然有限,因此,为了进一步完善这项惠农政策,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简介:9月10日,常州市国税局一行14人风仆尘尘,前往革命老区金寨县汤家汇镇捐资助学,这是该局继1995年捐资15万元在汤家汇镇兴建常州国税希望小学后,连续5年到老区开展助学活动。5年来,常州国税局向该小学共捐资19.4万元,捐赠微机4台,希望书库一套,帮助17名学童完成学业。同日,淮南市国税三分局一行20余人在局长郑学良的带领下,赶到金寨县长岭乡石冲村小学捐资助学,在举行的欢迎仪式上,郑局长代表该局将20张办公用桌和现金5000元捐给了石冲村小学,前来捐资助学的同志还与家庭贫困的10名学童结成对子,为他们带来了书包、新衣并和他们一起合影留念。此外陪同前往的金寨县国税局也为4名小学教师送去了价值50
简介:1、《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5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14号),对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进行规范,并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从2017年7月1日起,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将对存款账户、托管账户、投资机构的股权权益或债权权益以及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或年金合同开展尽职调查。金融机构包括存款机构、托管机构、投资机构、特定的保险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以及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机构,不属于《管理办法》规定的金融机构.无需要开展尽职调查。
简介:<正>浙江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浙财基[1998]54号文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工作,促进缩短建设工期,合理、及时地供应建设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根据财政部《关于收回委托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代行的财政职能的通知》和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单位,从事建筑安装、城市建设开发、工程承包、装饰装璜以及市政工程和房地产开发等企事业单位,需要进行工程价款结算的,均按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第三条建设工程发包和承包双方,应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根据批准的计划、设计文件和概(预)算或招投标的中标书内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订明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造价、工程开工、竣工日期以及材料供应方式和工程价款结算等事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第四条建设工程发包和承包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须经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确认的具有工程预结算审价资格的社会审价机构(以下筒称审价机构)进
简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根据各地在执行企业所得税政策中反映的情况,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一、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二、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时,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其产品的销售价格,应参照同期同类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没有参照价格的,应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法组成计税价格。三、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润、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如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