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这意味着,保险行业社团组织的功能定位将更加清晰,政策空间将更为广阔,未来发展将更具活力。我国全面深化改革、致力创新的时代背景要求,保险社团作为市场活动的重要组织者,在未来的发展中,组织建设要有新思路,组织机制要有新模式,组织功能要有新突破。
简介:
简介:中国加入WTO已进入倒计时阶段,中国力最弱的可能是目前中国唯一保持高度垄断的金融业,我国现有金融结构的缺陷严重制约了金融效率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如何在大开国门之前,优化我国的金融结构,使得我们的金融业脱胎换骨,像国内其他行业一样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已成为当前经济和金融发展亟待解决的重点。
简介:本文对山东省文登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沉淀情况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描述分析。认为个人账户除负担个人医疗费用外。还有激励参保、纵向积累、均衡利益和稳定社会的作用,并为充分发挥个人账户功能提出多种建议。如用于为家属购买医疗保险、用于疾病预防、储蓄等。
简介:保险业的劳动关系管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其功能的发挥还不尽完善,目前主要存在理论研究缺失、社会认识不足、对保险业的就业认识不够、保险营销员的法律地位不明确、有关政策不配套等问题。应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入手,明确政府各行为主体在发挥保险劳动关系管理功能中的责任。通过建立多元的营销模式以发挥保险在诚信基础上服务和谐社会的管理功能。
简介: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起步晚,机制还不健全,尚存在微观上保障不足,宏观上覆盖面窄、不利于其天然双向调节经济波动功能的有效发挥等问题,金融危机中的表现有力证明了这一点。本文研究认为:应深刻总结危机中的经验教训,在不超越发展阶段、充分权衡公平与效率的前提下,一方面,失业保险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提高覆盖面,特别是失业风险较高的农民工,切实提高保障水平和保障能力;另一方面,应提高失业保险基金收支在应对经济波动方面的灵活性,充分发挥其宏观上调节需求、平滑波动的功能,随着参保率的提高,基金规模的加大,这方面的空间也将随之拓展。
简介:海损费用险是一种通用的保险,在发生共同海损后理算师,为了保护垫付费用的各方的利益,一般投保这种险。裘新宝同志在此对这种保险作了一个比较详细的介绍。
简介:四、代表性事务学术界一般认为,会馆、公所、行会这类中国传统社会的地缘性、业缘性的组织,在唐代即已出现。此后历有发展,各个朝代的资料中均有这类组织的记载,至晚清中西贸易以来,始受近代西方以英国为代表的基尔特(GUILD)、同业公会(ASSOCIATl0N)等新式工商业行业组织的影响,在清末民初逐渐形成了以商会和同业公会为主要代表的转型。1929年的法律中就规定,不管称呼为何,一律按同业公会对待,须遵守《工商业同业公会法》。
简介:自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社部令20号)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社部令23号)的颁布实施以来,我国信托企业年金制度逐步建立并实现市场化运营。与此同时,我国企业年金市场形成新的竞争格局,对我国寿险公司开拓企业年金市场提出了全新的挑战。本文全方位分析了信托模式的确立对我国寿险公司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对寿险公司在企业年金市场的战略定位作了初步探讨。
简介:今年4月,中国保监会《建议关注互联网公司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存在的风险》的文件一经发出,便在保险业内引起了热议。随着"互联网+保险"的不断发展,在共享经济的大背景下,众多类保险平台层出不穷,从"E互助"到"保保集",众筹互助模式的类保险成为一种新兴的保障模式。本文从类保险平台自身定位的确定入手,提出众筹互助模式的类保险平台应区别于保险产品,提升规范性与管理性,推动相关监管制度的建立,成为保险市场的有益补充。
简介:金融混业经营是国际金融业的发展趋势。国外的金融混业模式已比较成熟,我国则还处于起步阶段。在此趋势下的保险业也应顺应潮流,寻求混业经营之道。我国保险业进行混业经营,既有其必要性,也面临着不少困难,机遇与挑战并存。
简介:中国基本养老金制度筹资和支出两端受压,必然要建立“多支柱”体系,而作为第二支柱的补充性企业年金则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本文在权衡收益的视角下,以均衡考虑股东权益最大化与企业年金受益者权益最大化为目标,在降低企业年金资不抵债风险的同时,运用随机最优控制理论,构建并求解出企业年金最优资产配置比例所满足的HJB方程,得出企业年金最优资产配置比例的解析解。结论显示,无论年金资产是否出现资不抵债风险,公司资产配置比与年金资产配置比都呈现负相关关系,即可得出企业年金负债越多,企业高管在投资决策中越保守的结论。
简介:三、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监管机构的法律关系对保险代理人监管的机构有三:一是国家保险监管机构的监管;二是保险业行业组织的监管;三是保险公司内有关管理机构的监管。广义地说以上三个组织均负有保险代理人的监管职能。这三种监管形式同样受到国家法律的调整,是一种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根据法律,三种监管方式虽共有同一目的,但层次不同,性质不同,其法律关系也有所不同。
保险社团组织功能创新研究
银行业自律管理功能与方略
从金融功能观看我国金融结构的调整
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功能再认识
保险劳动关系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功能
完善失业保险之微观保障及宏观管理功能研究——基于金融危机的启示
下阶段改革重点是什么
理算人条款下的海损费用保险
处置银行不良贷款必须“双管齐下”
金融开放条件下的货币政策框架
金融全球化下的中国金融改革
缺乏契约精神下的资本市场发展
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110年简史(下)
刍论中国金融模式下分业与混业
信托型企业年金制度下寿险公司的战略定位
众筹互助模式下的类保险平台发展初探
浅析网络背景下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
金融混业经营趋势下保险业的发展探析
均衡理论下DB型企业年金资产配置最优框架设计
关于保险代理人的几个法律关系问题(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