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重庆市工伤保险工作是90年代初开始的,当时在部分区县开始了建立社会化服务管理,实现实会互助共挤的工伤保险制度改革探索。19个区县(市)按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初步建立了工作保险制度。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围绕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和《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
简介:机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它有助于提升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加强党政机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现实需要。当前机关思想政治教育仍存在认识不足、缺乏针对性、流于形式化等问题。要始终重视机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改革创新,净化、优化社会环境,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提升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素质。
简介: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率,在基准费率基础上对二、三类行业企业进行费率浮动。结合我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的实际运行情况,为确保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平衡与合理安全使用,有效利用费率调整机制促进工伤预防,减少工伤事故,现就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浮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简介:一、取消歧视性规定,维护就业平等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有利于农民增收,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有利于城镇化发展,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江苏省吴江市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始终保持高位增长的良好态势,工业化、城市化战略快速推进,非公企业迅猛发展,外来务工人员大量涌入。外来劳动力在该市经济建设和城市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加强对外来劳动力的服务和科学有序管理以及对外来务工人员权益维护也成为当前劳动保障工作中的热点。
简介:市劳动保障学会2006年3月14日在建设宾馆召开理事会暨年会。学会常务理事、理事及会员单位代理、理事及会员单位代表80余人出席。廖宗元会长作了2005年工作总结报告,并部暑了2006年的主要工作。
简介:
简介:第一条为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规范劳动力市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简介:在渝各技工学校:根据原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颁发义务教育等四个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我市技工学校的收费管理,规范技工学校收费行为,经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我市现行的技工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并新增技师学院学费标准。现将调整制定的技工学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简介:各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为适应新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按照《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渝委发[2005]28号)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将“重庆市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更名为“重庆市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简介:各区县(自治县、市)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再就业办、劳务办,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渝委发[2005]28号)精神,做好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补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简介:1月5日,重庆市201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启动仪式暨沙坪坝区主会场现场招聘会启动,今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主题是“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在现场找工作的2000多名求职者中,有586人与招聘单位达成意向用工协议。全市各区县也于当天同时启动就业援助月活动。
简介: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市级企业主管部门,各控股(集团)公司:经市政府决定,从2006年9月1日起,我市各区县(自治县、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一、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每月为580元。
简介:各区县(自冶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单位:《中族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下发以来,市委、市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始终把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全市发展大局的“民心工程”和“党政一把手工程”来抓,先后多次对就业再就业工作做出重大部署,结合重庆实际,建立起一套符合实际、具有地方特色的再就业政策体系。
简介: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81号),我局制定了《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简介:各区县(自治县、市)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再就业办,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渝委发[2005]28号)精神,更好地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就业再就业培训及补助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简介: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经研究,现对《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渝府发[2001]120号)作如下修改,请遵照执行。
简介: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1号)规定,从2005年起,连续3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简介:各区县(自治县、市)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再就业办,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渝委发[2005]28号)精神,做好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简介:各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着力提高城市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水、电、气相继调价的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
简介: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市有关部门,各控股(集团)公司:经市政府同意,从2006年9月1日起,我市各区县(自治县、市)行政区域内的非全日制企业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
重庆市工伤保险
党政机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探微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卫生局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关于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浮动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让外来劳动力 享受“国民待遇”
重庆市劳动保障学会召开年会
宣传贯彻《重庆市集体合同条例》
重庆市职业介绍管理条例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及制定我市技工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庆市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更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农村劳务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重庆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补助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201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启动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重庆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就业再就业培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城外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助)办法》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电子公文: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的通知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重庆市非全日制企业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