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苏州市完成2016年城建档案异地备份交接工作近日,由江苏省苏州市城乡建设档案馆仇立同志带队一行五人前往新疆乌鲁木齐市,顺利完成2016年苏州地区城建档案信息数据冷备份硬盘交接工作。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行城建档案异地备份交接的通知》(苏建档函(2016)8号)文件精神,苏州市各市、区城建档案馆(处)在6-8月间,陆续完成了各馆的城建档案数据的冷备份,
简介:全国城建档案工作第一协作组第一次会议在拉萨召开近日,全国城建档案工作第一协作组第一次会议在西藏拉萨市召开。海南省建设厅、北京市城建档案馆、湖南省长沙市城建档案馆、湖南省常德市城建档案馆、海南省海口市城建档案馆、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城建档案馆、包头市规划局、包头市城建档案馆、拉萨市城建档案馆派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研讨了城建档案馆在事业单
简介:国家需要法治,档案事业需要法治。《档案法})的制定与颁布,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法制不断深化与完善的重要体现。《档案法》颁布十年来的实践证明,国家权力机关对档案立法和执法监督是高度重视的。在短短十年间,全国人大常委会两度审议并通过档案立法和修正法案,表明了国家权力机构坚持依法治档的一贯思想,表明了党和国家对档案事业的重视。然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社会档案意识仍比较薄弱,很不适应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那么怎样增强社会档案意识呢?就这问题谈谈我的看法。所谓社会档案意识是指整个社会,包括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认识水平、了解程度和由此决定的对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