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 要:民族立法中的变通规定和补充规定不仅体现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而且也是社会主义法制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表现。通过准确把握民族变通立法的趋势,探究民法典施行后相关变通、补充规定的效力。该文从民族立法中变通规定和补充规定的立法趋势入手,探究民法典实施后相关变通、补充规定的效力。
简介:诉讼裁判模式、非讼裁判模式、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模式,各有优势和弊端。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将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纳入到特殊程序之中,就此学界基本持赞同态度。但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立法模式之选择除立足国情,考量效率和公正两种不同的价值外,尚需考虑担保物权登记凭证基于国家公权力所具有的特殊效力,即具有转化为执行力的内在禀赋。此外,社会存在决定法律制度,我们尚需反向考察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的实际运作效果,并基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实现担保物权程序在民事诉讼法中恰当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