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群体性、综合性、依赖特殊文化时空和“标志性文化”等典型特征。对于特别强调活态的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保护是开发利用的前提和基础,开发利用是保护的目的和手段。在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性开发中必须坚持“政、企、民”三位一体的开发主体,对该类遗产实施“人、物、生态”立体开发。在此基础上,应创建“政、企、民”三方合资合作、“学术、商业、生活”三位一体的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开发新模式。
简介:产业化开发作为非遗开发利用的方式之一,提出之初便备受争议,厘清"非遗"与"产业化开发"理念的矛盾与关联性,是实现非遗产业化开发的前提。非遗产业化开发的关键在于在保留非遗项目特有的核心技艺与内在文化、精神意蕴前提下,遵循市场运营规律,打造品牌,实现规模化生产。这对于有效实现非遗传承保护,使非遗真正融入现代社会生活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