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盛唐的书法空前繁荣.受儒、释、道三教并立的意识形态的多元取向影响,出现了颜真卿、柳公权、张旭、怀素等诸多大师.颜真卿是中国书法史上继王羲之之后唯一能与之并驾齐驱的伟大书法革新家,他以豪迈雄健取代了二王清秀俊美的书风,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颜体".他的楷书如正德君子立于庙堂之上,有衣冠庄重、气度肃穆之气象,有温柔敦厚、非礼勿动的行为法度,有至大至刚、凛然不可侵犯的人格尊严.颜真卿在书法上的卓越成就不仅包括楷书,他的行草更受世人推崇.其行草书与其楷书相比,成熟得更早,书风自有境界,和而不流,威而不犯.生动遒婉,有驰骋挥戈、拔剑起舞的叱咤气概.他往往融楷、隶、篆、籀于行草中,运用中锋、藏锋、转锋于线条内,取笔画的苍劲奇崛,得字形的诡异飞动,化墨色浓淡枯润,去挥发豪放雄健的英气.历来书家、书评家对他的行草书都众口一词,评价极高.北宋书论家朱长文在其《续书断》中云:"其真行绝妙,所谓如长空游丝,虫网络壁者."认为他的楷、行、草书都达到了"逾妙及神"境界.……
简介:本文從儒學視角討論書法與道德的關係。儒家思想提出如下主張,即首先強調藝術家(書法家)必須要經歷一定階段的技術訓練,同時更看重藝術個性養成的過程;藝術創作過程必定也是一種道德行爲,因爲創作中勢必要展現主體觀念意志乃至社會倫理關係,而不僅僅是作者純個體的自適行爲;儒家思想也關注美學與倫理關係問題,否定藝術創作中的單純自足性,強調藝術應該服務于國家社會、契合于倫理與道統。本文從書法藝術的'倫理背景'出發,討論其倫理性的表現——'適當性',即儒學思想中'禮''義'觀念在書法中的反映,以及此背景下'平衡''中庸''中和'諸觀念對書法藝術的影響;再討論'肉、筋、骨、血、脈、氣'等概念及技術行爲與道德行爲、倫理支配之間的關係;最後就'道德評判'對書法藝術的意義進行闡述。總之,書法藝術不能簡單地看作是'純粹形式'的構成,而更是書家個性的集中表現,應被看作是在廣闊社會背景下的主體行爲的發揮與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