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5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三十三次代表大会以148票赞成的绝对多数通过了《保护文化内容和艺术表现形式多样化公约》,这是不是标志着人们在经济全球化及其影响下对当下艺术的冷静思考呢?以及站在当代艺术的上下文关系当中来重新看待艺术而作出的一种选择呢?也许正如贡布里希所说:“艺术一词在我们心目中已经具有一种不同的含义。”他在《艺术发展史》一书中更明确指出,我们大都视若无睹的已经变得十分陈腐的那些19世纪的“官方艺术”作品,将来可能被重新发现。事实上,它们并不象我们今天通常想象的那样空虚和俗气,但必须将真正的次品跟佳作区分开来。可见,我们需要的是对艺术发生的一种沉思和对艺术得以构成与呈现的追问和质疑。也就是说,艺术之事关键在于选择。
简介:翻开《全国第五届书学讨论会论文集》(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10月版),发现荣获三等奖的李尚才先生大作《中和之美——书法艺术的理想审美境界》(以下简称《李文》)中的许多内容是抄自笔者曾经发表过的《论中庸美学的本旨与书法审美标准的界定》(原载山东《书法艺术报》1998年第133、134期,以下简称《拙文》)。《李文》不但从立意、标题、内容提要、核心段落都原文抄袭了《拙文》,而且其全篇的层次结构、议论例证、重要论点也都对《拙文》进行了模仿。《李文》在“内容提要”中称:本文“通过分析自然界、生物界运转、生存、进化的规律,指出了‘中和’状态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常态;继而运用‘对立统一’的哲学观点,论述了书法艺术创作过程中坚守‘中和’的原则和方法,认为‘中和之美’是论衡书法作品艺术高下的基本审美原则和理想标准。”李先生果真是自己动脑筋“分析”,而后“指出”了这一审美原则和理想标准的吗?非也!让我们对《李文》稍作剖析,即不难得出答案。《李文》正文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是为全篇立论的核心章节,就是在这决定文章成败的关键部分,李先生竟然全靠抄袭来支撑门面。只是在开头将《拙文》的批驳语气改头换面为正面叙述,随后从第九行开始作者即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