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地处广西桂中腹地的忻城县加仁街,据《忻城县地名志》记载:加仁街,北宋年间(公元960年至1127年)已有此村,曾名喇营,是当地农副产品集散地。这里依山傍水,良田千顷,物产丰富,自古以来就是上林忻城往来宜山庆远府的南北交通要道,所以人们很早就在此地设立圩场,历代官府也在此设置行政机构。民国时期设加仁乡,辖加仁、波奉、福龙、永良、大乐、高山、凤朝等大小村屯150多个,有壮、瑶、汉族人口3万余。每逢加仁圩日,周围远近村屯的各族民众纷纷到加仁来买卖东西或走亲会友,赶圩的人熙熙攘攘,热闹非凡。加仁圩有史以来曾发生过不少令人惊奇的事件,如在清朝光绪年间,当时的忻城土县就发生过加仁土民与莫土司之间的一场斗争。那是清光绪三十二年(1905年),忻城土县第二十一世土司莫绳武派遣差官到县内各堡里征收田租税费,莫土司派驻广胜里(即加仁圩)征收税费的差官叫陈福。每逢圩日,陈福腰挂朴刀带着差丁在圩来回游弋,凡是土民们摆卖的粮食、布疋、木材、铁器、水果、鱼类、烟酒等等,陈福都叫差丁统统折价收三成税钱;土民们杀猪卖、开酒店除收三成税外,还要收公差费、兵丁费、人头捐、地方捐等等,并且是即收即交...
简介:本文通过滇西蒙化府左氏土官的案例来检讨改土归流以后,明清两朝所施行的土流兼治的具体情况。蒙化府位于今云南省西部的巍山县,地处于往东南亚各地区的要道上,由于其在交通上的重要位置,历来受到南诏国、大理国、元朝的重视,明军入滇之后,建置卫所屯军,任命原有土著首领治理土著社会,形成府卫参设、土流兼治的政治体制。在明清时期云南设有土流兼治体制的地区之中,实为典型的案例。首先研讨左氏土官与明朝的关系,其次确认改土归流后,明朝保留左氏土知府辅佐施政的事实,然后利用左氏土知府所给发的行政文书说明佐治范围,最后对于土流兼治给予土著社会的影响加以初步的检讨。我们通过分析得出以下结论:行政文书证明,蒙化左氏能够维持土著社会的稳定,主要依赖于其土官身份所给予的名声与影响力。此种身份,使得左氏有权力任命亲属(舍族、舍丁等)为佐治官,左氏土官透过有血缘关系的佐治官治理土著民社会。一般而言,改土归流意味着土著政权的灭亡,土官与土著社会的断绝。但事实上,在蒙化府所实行的土流兼治显示,改土归流并不一定导致政权全面崩解,尽管土官失去征收钱粮的权利,其亦能保持原有佐治官体制而继续参与施政。蒙化左氏土知府的案例说明,明清两王朝在云南推行郡县化,扩大流官范围时,流官的施政能力有限,实际上必须依赖土官的势力维持土著社会的稳定。
简介:"旋转的‘轮子秋’对着蓝天轮,彩袖飘舞‘花儿’飞扬;扯圆的璎珞对着大地轮,锦绣山川好似展翅的凤凰;吐谷浑子孙对着太阳轮,幸福的生活赛过诱人的天堂!"一首悠扬的民歌将土族的人文风情表现得淋漓尽致。七彩的衣袖、飞旋的轮子秋、动情的安召舞、甘醇的青稞美酒……无一不是土族人民智慧的结晶,在中国西北这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