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伴随着国家旅游局与文化部的合并成立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作为一个组合的概念,也受到了学术界的关注。本文基于语言学立场,探讨了文化与旅游的关系。在旅游研究的语境下这符合国家“一带一路”社会经济发展。此外,作者思考文化与旅游的字序问题,探究“和”字的文化意义,进而认为两个部门的合并不仅意味着互为支撑的共融关系,还提示着文化在面向旅游时应持有主动性,主动引领与支持旅游业的发展。同时,旅游业也应采取积极的态度,谦虚地接受文化上的被帮扶。文章还认为旅游终将迎来属于自己的文化时代,其不同于文化旅游。旅游文化要坚持自己的独特性,可从异于常住地社会的文化性、先进性、科技性、展示性、体验性、稀缺性与非功利性等角度,着手自己的文化特质建设。
简介:旅游促使游客与东道主两个群体相遇,在相遇中产生“客-我”分野与对视.在这样的分野与对视中,“自我与他者谁才是主体”的争议自然产生.对此争议所持的观念,促成了主客之间不同的行为方式,进而给主客文化带来不同的影响.本文在文献分析与现实观察的基础上,从“自我”与“他者”关系的视角出发,探讨旅游活动中的主客互动,归纳出旅游活动的3种主客互动类型,即“自我主体性”类型、“他者主体性”类型与“伦理他者”类型;并进一步结合旅游情境,分析持有不同类型观念的游客与东道主的行为方式与影响.本文认为,旅游发展应倡导“伦理他者”理念以利于主客互动关系处理,促进旅游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