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目的探讨女性精神病患者性受害者的疾病种类、精神状态及性防卫能力等因素,为更好地防范此类案件的发生提供依据。方法采用自制调查表对94例女性精神病患者性受害鉴定案例资料进行分析。结果女性受性侵害司法精神病鉴定案例中以精神发育迟滞患者为多见(69.15%),其次为精神分裂症(14.89%)、癫痫及癫痫所致精神障碍(7.45%)等。59.58%性防卫能力丧失,32.98%性防卫能力削弱,而具有性防卫能力者仅占6.38%。在所有案例中,罪犯多数为受害人所熟悉的人,且多发生在受害人或罪犯家里,犯罪分子常采用食物诱惑或以言语威胁为手段,表明女性精神病患者性受害与其性防卫能力丧失或削弱有关。结论女性精神病患者性防卫能力多丧失或削弱,犯罪分子常以她们作为性侵害目标,为更好的保护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应在司法部门加大打击犯罪力度的同时,社会及其家属还要加强对女性精神病患者的性教育及监护治疗。
简介:摘要:在我国医疗体制改革逐渐深化的背景下,社会医疗体系愈发完善,但是近些年,医疗纠纷仍然不容乐观,医患关系愈发紧张,人们对医疗损害、医疗事故等方面的认知水平仍然有待提升,专业性不足,因此在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方面,存在诸多争议。医疗损害司法鉴定需要较高的专业技能以及丰富的司法经验等,从当前实际情况来看,我国正处于司法鉴定的“双轨制”阶段,即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并存,为医疗损害鉴定的公平性提供了保障。自2010年以来,我国正式实施了《侵权责任法》,其中对医疗损害的相关责任进行明确的规定,自该项法律落地之后,我国医疗纠纷类案件,大部分均通过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直到2018年《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颁布之后,医疗损害与医疗过错之间的关系更加明确。本文从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等角度着手,对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法医鉴定思维展开综述,通过对国内外学者文献资料的搜集、梳理与总结,得出当前国内外学者在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以及法医鉴定思维等方面的研究现状。
简介:【摘要】目的:在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中采用CT成像技术,做好应用价值的判定。方法:通过选取参与本次研究的被鉴定人共计40例,被鉴定人年龄均处于23-68岁,均值处于24.90±2.35岁。患者分别采用x线、CT进行检查。通过采用螺旋CT扫描仪进行应用。结果:通过对被鉴定人进行确诊情况比较,采用CT确诊率、敏感性、特异性在79.9%、81.3%、78.1%,CT整体确诊率、敏感性、特异性在88.9%、88.9%、89.4%。通过对被鉴定人进行骨折情况的比较,经CT检查患者肋骨骨折、椎体压缩性骨折、脊柱骨折人数分别为13例、20例、7例。结论:在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中采用CT成像技术,整体应用价值相对较好。
简介:摘要: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在我国诉讼中的判决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往往决定了判决的轻重等。司法鉴定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都较强的司法鉴定工作,主要是鉴定人通过相关知识、经验以及科学技术等方式,对于相关诉讼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问题出具专业的建议或者说明,鉴定结果对于案件的诉讼具有重要意义,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到诉讼人以及被告人双方的利益,对与案件的公平性起到相关决定性的作用。所以,为了提升我国诉讼司法体制的公平性与公正性,我国不仅对司法体制进行了相关改革,更通过对司法鉴定程序以及结果做出优化。基于此,本文就基层法医临床工作过程当中经常出现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中疑伤的判定;双侧眶内壁骨折的定伤;司法鉴定机构受理单方委托鉴定案件时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以期能够为行业相关问题提供参考建议。
简介:摘要:本文旨在探讨肩难产致臂丛神经损害的司法鉴定方法问题。新生儿臂丛神经损害是肩难产过程中的一种严重并发症,在肩难产的处理过程中,对于医方来说是可以预见、尽量避免的并发症,但是如果存在不当的医疗行为则可能导致新生儿臂丛神经的损伤,给患儿及家庭带来严重的身体和心理伤害。因此,对于此类案件的司法鉴定,应综合考虑产妇、胎儿、医方行为等方面因素,注重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为公正判决提供科学依据。
简介:【摘要】目的:分析颅脑损伤后精神障碍的司法精神病鉴定结果。方法:汇总司法鉴定所受理的两组道路交通事故相关脑外伤后精神障碍鉴定案例,分别为对照组(189例)和研究组(486例)。比较两组的精神障碍类型分布、智力损害程度、受伤时间据鉴定时间以及脑损伤程度。结果:研究组的智能障碍、神经症样症状、精神病性症状的发生率低于对照组,情感障碍发生率高于对照组,P<0.05;研究组中轻、中度智力损害的案例以及受伤至鉴定时间超过6个月的案例比例高于对照组,而受伤至鉴定时间在3至6个月的案例比例低于对照组,P<0.05。结论:在司法精神病学鉴定过程中,对于颅脑损伤引起的精神障碍的诊断需要谨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