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内资企业呼吁多年的“两税统一”终于在刚刚落下帷幕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得以实现:3R16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下称“新税法”),新税法草案的顺利通过,标志着我国将逐渐告别企业所得税“双轨”时代。为了配套2005年11月15日国家发布的《创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今年2月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下达了《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有关税收政策通知》(下称《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对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股权给予所得税70%的抵扣政策,该政策无疑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瓶颈问题的解决带来了新的希望。作为技术研发风险高、收益不确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来讲,财税政策的变化是他们成长过程中重要的考虑因子。新税法即将实施,内外两税统一,这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将有怎样的影响?新税法未来的实施条例以及操作细节将有哪些重点?本期关注邀请相关专家对新税法进行分析预测。为了提高中国科技实力,引导创业投资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青睐,相关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看点在哪里?本期关注将探讨中国在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实施自主创新国家战略中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
简介: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保监会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7]222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建立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做好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首批次新材料生产企业自主投保,保险公司提供定制化综合保险产品进行承保。列人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的材料产品为保险对象,使用首批次新材料的企业为保险受益方。首批次新材料生产企业为保险补偿政策的支持对象,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提供保费补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产品为保障质量风险和责任风险的创新型综合保险产品,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统一的示范条款并公开发布。“综合险”承保的质量风险,主要保障因新材料质量缺陷导致合同用户企业要求更换或退货的风险;承保的责任风险,主要保障因新材料质量缺陷造成合同用户企业财产损失或发生人身伤亡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