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限制外商投资那些已经开发或多次重复引进的技术、生产能力已满足国内需要而产品又不能大部分出口或产品出口需占配额的项目.如:一般的家用电器、铝型材铝门窗、旧轮胎翻新、静电复印机、一般涤纶长丝短纤维设备、棉纺毛纺、旧汽车拆翻新、一般收音机、收录机和黑白显像管、小规模低标号水泥、一次性注射器、出租汽车(买进口车)、250吨以下炼油设备等。——对于举办银行、保险、证券业务、商业零售、对外贸易机构、音像制作、出版印刷业、航空运输等项目,要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按国际通行惯例,我国将禁止外商投资对那些不利于国家安全、有损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项目。如: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放射性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