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4年2月22日至3月15日,南城县审计局对天井源乡人民政府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审计发现该乡财政收入不实金额1005.16万元,其中770万元征地款支付到罗坊村上程坊村小组组长毛加发和会计毛火根个人存折上,引起审计人员的警觉。审计组立即进行了认真审查,发现了该村小组有公款自存的秘密,立即将线索移交到县检察院。县检察院经过周密侦察,2014年3月18日立案,2014年5月26日正式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4年12月9日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抚刑二终字第68号)作出终审判决,以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毛加发有期徒刑五年,以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毛火根有期徒刑四年,以犯挪用公款罪判处邓建新有期徒刑一年。该项目审计成果显著,社会反响较大,被评为2014年江西省优秀审计项目。
简介:2002年初,浙江省诸暨市国税局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诸暨市次坞镇义安黄砖厂近年来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黄砖销售收入与其实际取得的收入不符,举报人在举报信中提到,该厂自投产以来,每年的销售收入有200多万元,而实际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只有100万元,存在隐瞒销售收入、偷逃国家税收的情况。诸暨市国税稽查局接到举报后,当天下午就派出2名稽查人员直奔砖厂。下午3时,税务稽查人员来到该厂,向企业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和必要的手续后,向厂长、会计简单地说明了来意,并从税收、经营等角度进行了宣传,同时要求该厂提供近年来的财务会计和生产经营有关资料。该厂是一个由21人合伙经营的企业,于2000年7月14日点火投产,8月份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