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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不动登记的统一不动登记发展的必然选择,而我国仍然存在行政管理目的性极强的多头登记格局。必须统一不动登记法律规范、不动登记机关、不动物权归属及变动的权利外观,并建立统一不动登记错误赔偿制度。

  • 标签: 不动产登记 登记生效主义 物权公示公信原则
  • 简介:去办房产证,不对,是去办不动证.人真多,去咨询台咨询时,旁边人很热心,提醒我应该带什么材料.我问他,办完手续后,多长时间能拿到证.他说等叫号就得等将近半天,办完手续还得等领证.

  • 标签: 丽丽 李哥 一面之缘
  • 简介:据《羊城晚报》9月23日报道,9月22日深圳市不动籍管理和测绘局正式挂牌成立,颁发了全市第本《不动权证书》,深圳市不动统一登记正式实施。9月22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发布《关于深圳市实施不动统一登记的公告》,根据公告,深圳市不动登记中心即日起颁发《不动权证书》和《不动登记证明》,此前依法颁发的不动权属证书继续有效,不变不换。

  • 标签: 不动产登记 深圳市 依法公开 查询 《羊城晚报》 产权证书
  • 简介:“游牧”几乎可以说是中国西北少数民族在历史上形成的共同“情结”。在内蒙古自治区的有些地方曾经流传着成吉思汗的句告诫:“有天我的子嗣们放弃了自在的游牧生活,而住进用污泥造成的房屋,那就是蒙古人的末日了。”实际上,西北少数民族在历史上形成的这种“游牧文化”乃是与西北地区的自然生态环境相互调适的产物。据有关资料记载,

  • 标签: 不动产 西北少数民族 内蒙古自治区 自然生态环境 游牧生活 成吉思汗
  • 简介:我国的不动交易主要是指不动的买卖、赠与、交换、预售、抵押、租凭等。因此而签订的合同统称为不动交易合同。我国不动所有权的取得、变更,依法实行不动登记制度,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到指定的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不动所有权变更登记与不动交易合同的登记,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不动交易合同效力与登记是种什么关系,目前司法界和学术界都有不同的看法,为此,谈些个人的看法。

  • 标签: 不动产交易合同 法律效力 不动产登记 商品房预售合同 备案登记
  • 简介:基于编制原则与功能定位,不动登记簿册的统一取决于实体法上不动概念及其物权关系的构造。就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地关系”,建筑物不论是否采取区分所有形式,均应与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其共有份额起,共同作为不可分之“元素”而构成个整体,成为个处分行为之客体;在建建筑物只能成为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其共有份额的重要成分,只能以后者来构建相关物权关系。惟其如此,才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房地体”制度,进而在赋予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准土地”之身份后,才能实施真正的“房地合体”登记,实现我国不动登记簿册的实质统一

  • 标签: 不动产 房地关系 建设用地使用权 在建建筑物 统一登记簿册
  • 简介:党的十八大之后,新届中央政府正式启动不动统一登记工作,宅基地确权登记是其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现实情况是,进入21世纪以来,国家出台的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有关规定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实践和形势的快速变化。本文以当前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面临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在基本坚持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框架和深度参考学术界相关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全国多个地区实践调研经验和认识而完成。总体上看,国家有关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历次规定,主要涵盖'宅基地面积''宅''户多宅''非本集体成员在本集体的宅基地''城镇户籍人员在本集体的宅基地'五个方面的确权登记问题。本文的思路创新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分情况化解'的总原则,并坚持以下六个具体原则:是坚持统筹城乡和城乡协调发展理念;二是坚持区分存量和增量;三是坚持'以考虑能否登记为主、如何登记为辅';四是坚持宅基地使用权的'静态'和'动态'并重;五是坚持'房地体,先地后房';六是坚持'理论+实践+自身考量'的逻辑思路。

  • 标签: 不动产统一登记 宅基地 确权登记 思路创新
  • 简介:不动登记实行形式审查主义的国家未将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不动,把不动登记和动产的占有作为物权的法定公示形式,善意第三人信赖不动的登记或动产占有的表征

  • 标签: 不动产善意 取得研究 善意取得
  • 简介:从理论依据、构成要件和法律效力上看,不动亦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可适用善意取得的不动包括部分共同共有人擅自处分已登记的、有登记瑕疵的、尚未进行登记但不违章的以及已登记的属赃物的不动.

  • 标签: 不动产 善意取得制度 适用 共同共有 赃物 法律效力
  • 简介:不动登记实行形式审查主义的国家未将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不动,把不动登记和动产的占有作为物权的法定公示形式,善意第三人信赖不动的登记或动产占有的表征

  • 标签: 不动产善意 取得研究 善意取得
  • 简介:不动登记实行形式审查主义的国家未将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不动,把不动登记和动产的占有作为物权的法定公示形式,善意第3人信赖不动的登记或动产占有的表征

  • 标签: 不动产善意 取得研究 善意取得
  • 简介:善意取得制度是否适用于不动,学者各持己见,本文总结了肯定不动善意取得和否定不动善意取得的主要观点,指出两派观点分歧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学方法论的差异,并进步检讨二者的方法论,提出对我国未来物权法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想.

  • 标签: 不动产 善意取得 法学方法论
  • 简介:本文运用物权登记理论,比较深入地阐述了不动物权登记、不动债权行为备案与不动交易合同效力之间的关系。明确指出,不动登记不是不动交易合同生效的条件,而是不动物权变动的条件。不动债权行为备案登记是不动行政管理的手段和履行合同的义务,而非合同有效的必备条件。

  • 标签: 不动产登记制度 不动产交易 债权行为 物权登记 合同效力 交易合同
  • 简介:【摘要】统一不动物权登记制度,归根结底就是要统一登记效力。统一登记效力最理想的状态是采用种登记效力模式。但《物权法》规定了两种模式,是登记生效主义模式,这是原则性规定,二是登记对抗主义,主要是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和转让,此为特例。从我国现实国情来看,采用现有模式是可行且必要的。【关键词】登记制度物权范围法律效力我国长期以来将不动物权登记作为行政机关的项职权,特别是国家公权力对交易秩序的种干预,而不是作为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对待,从而形成了不动登记机关与行政机关只能一一对应关系,产生了多头登记的问题。这样方面增加了交易成本,降低了交易效率,另方面影响了公示效果。为解决上述问题,应当建立统一的物权登记制度,即统一法律依据、统一登记机关、统一登记效力、统一登记程序和统一权属证书。在我国,实行统一不动登记制度,首先应当统一不动物权登记机关。《物权法》第十条对此进行了原则性规定,是确立了不动登记的属地原则,即由不动所在地的登记机构登记,二是确立了由统一的登记机构来负责登记事务。但具体如何统一登记机构,还有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于由哪个部门来进行登记,目前有三种意见:基层人民法院、专门的行政机构或者公证机关。学者们对此分歧较大。但这不是问题的关键,将登记管理职权统一个机构才是当务之急。另外,登记机构应当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行使其职权……

  • 标签: 不动产登记 制度述评 我国不动产
  • 简介:2007年我国《物权法》第19条对不动异议登记制度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不动异议登记的申请主体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三)明确异议登记的法律效力我国的《物权法》应当对异议登记提起后登记权利人是否有权处分不动进行明确的规定

  • 标签: 不动产异议 异议登记 登记制度
  • 简介:在意大利法律实践中,不动登记制度甚至超越了法律传统和逻辑理论的重要性,直接制约着物权变动模式的立法选择.意大利不动登记制度体现了大陆法系两种主要登记制度类型的融合:它在法国模式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确立了物权变动的意思主义原则和登记的对抗效力,以及对登记实行形式审查,不动登记簿采人的编成主义体例等规则,之后又受到德国法律理论和实践的深刻影响.但这种影响仍主要体现在微观制度层面,渗入到以法国模式为样本确立的登记制度体系内部,在共通互补之处融合,在彼此排斥之处替代.前者如对不动登记公信力的有限承认、登记机构受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双重管辖等;后者主要体现为不动登记簿向物的编成主义的改革,但是最终囿于现实条件未能实现.

  • 标签: 不动产登记 物权变动 登记对抗主义
  • 简介:【摘要】不动异议登记制度是物权法中崭新的内容,它从维护不动权利人的利益角度出发,对登记错误状态下事实权利人提供了救济手段。因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颁布后,充分利用不动异议登记制度,直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不动物权纠纷,是条方便快捷的救济途径。【关键词】物权纠纷异议登记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系统地建立了不动物权变动登记制度。凡在不动登记部门进行登记的物权即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公示方式确定了其公信力,称为法律物权。般情况下法律物权与事实物权是致的,但是对于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后,事实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如何实现救济,本文依据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对不动的异议登记制度相关问题做出探析……

  • 标签: 不动产异议 异议登记 浅析不动产
  • 简介:登记是不动物权公示的法律基础,界定依法登记的权利范围才能形成完整的公示体系.我国法律对该问题欠缺系统的规定,同时对应登记的权利还存在错误的定位.本文认为,立法应明确只有不动物权才是法定的登记权利;确定登记权利的方式应进择法定主义与开放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应建立预登记制度.

  • 标签: 物权 债权 法定主义 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