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地处历史文化名城浙江省杭州市,是一所按新型办学模式运行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也是1999年经浙江省教育厅同意,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学院设有机电工程系、计测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管理系、人文与法学系等5个系和1个基础部以及1个实验教学中心,拥有工、管、法、文、理、经六大学科门类共25个本科专业,现有在校本科生近7000人。学院党委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打造“学生党员责任制工程”“五位一体”党建进学生公寓等党建品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院党委先后获得教育部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优秀成果二等奖、浙江省“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浙江省高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学院党委党建创新做法入选“浙江省高校基层组织建设创新案例汇编”“浙江省创先争优典型案例”“浙江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优秀长效机制”等。
简介:福利模式(福利型少年司法)和刑事模式(报应型少年司法)是少年司法的两种传统模式,前者更侧重于福利保护,后者更侧重于严罚。在域外,少年犯罪的治理遭遇了制度瓶颈,使其少年司法理论试图走出一条克服传统少年司法缺陷的新路,即采用恢复性少年模式来处理少年刑事案件。以恢复受到犯罪行为损害的社会关系为目标,吸纳罪错少年、被害人及社区参与的恢复性少年司法被视为少年司法模式的第三种道路。作为一种新兴的少年司法模式,带有诸多恢复性少年司法要素的制度创新在我国少年司法实践中也被逐步采用。在我国某些地区的地方性司法改革中,在少年司法领域中试行的暂缓起诉、圆桌审判、社会调查、司法评估、心理干预、刑事和解、社区矫正
简介:遏制民粹化特别是青少年的民粹化是我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正确认识群体性事件体现出来的民粹化因素对我国依法实施社会治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群体性事件与民粹主义存在密切联系,两者具有相似的社会背景、阶层基础、简单逻辑、非程序主义、非理性狂暴和组织性不足。这些相似性正是中国群体性事件中民粹因素涌动的逻辑基础和学理根基。群体性事件中民粹因素的主要表现是要求正义立马兑现、要求诉求直达天听、极端仇视精英、攻击体制象征物、自恃道德高尚、非理性的打砸抢烧等六个方面。青少年是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参与主体,应警惕群体性事件中关于青少年民粹化的三种发展趋势,分别是青少年学生的民粹化、青年知识分子的民粹化和青年叙事话语的民粹化。
简介:通过分析中国的青少年团伙与青少年的违规行为之间的关系,论证了自陈法④(Self-ReportMethodology)在中国社会的可行性。当前,欧美已经形成了参加青少年团伙、暴力特质②(ViolenceSpecialization)和违规行为之间的关系理论,这些理论是否适用于中国,是值得我们检验的课题。通过构建理论框架和运用多层次反应模型来分析参加青少年团伙和违规行为(特别是暴力特质)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在过去一年中,超过一半的受访者承认有过违规行为,11%的受访者自称参加了青少年团伙。青少年是否参加青少年团伙,直接影响到他们是否实施违规行为和是否具有暴力特质。基于多变量分析发现,自控力差、问题家庭、对父母和学校的依恋、家长监护和同伴的违规行为弱化了青少年团伙对青少年的违规和暴力行为的影响。但是,青少年团伙成员的违规行为和暴力特质的对数发生比(LogOdds)更高。
简介:中国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历程中,取得了经济社会建设的伟大成就,然而,中国的社会科学研究却是不相称的,更多地表现出了搬用西方现成的思想和理论的状况,长期看来,这对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有害的。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创举,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也是其他任何国家和地区都没有过的。具体地说,中国是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背景下从事工业化的社会建构工程,一切既有的思想和理论都不足以支持这项伟大工程,它要求中国的社会科学研究必须承担起建构中国话语的任务。如果中国的社会科学研究从全球化、后工业化的现实出发去致力于理论探索,则其所建立起来的中国话语也是具有世界性的,将会成为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者为人类做出的一项贡献。
简介:本文对中国官办非营利组织的典型代表——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内卷化现象进行了探索性研究,并深入探讨了其内卷化的表现形态和形成机理。通过实证分析,研究表明,随着政府对义务教育公益的重新代入,援助义务教育的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出现了组织的内卷化,即没有效益和发展的增长。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内卷化表现为四个方面:制度空间的边缘化、组织机构的官僚化、组织行为的策略化和功能作用的游离化。在自主与依赖之间的钟摆是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内卷化的内在机理。本研究可为理解当代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变迁提供一个新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