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取得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所有权并给予公平补偿的行为。合法的土地征收行为应当具备公共利益的目的、补偿合理性、程序正当性等要件。以公共利益为目的是国家行使土地征收权的前提,是集体土地所有权让渡的唯一正当理由,也是判断土地征收行为合法性的根本标准。实现公共利益,有利于控制土地征收行为,保护我国有限的农用土地资源,防止土地征收权的滥用以及公共权力向房地产市场的过度扩张。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文研究的土地征收仅限于行政机关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在给予农民集体和个人补偿后,强制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以及对农民房屋等土地附着物的拆迁等行政行为。开发商基于商业目的对土地权利的买卖和拆迁,牵涉到的是平等的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不在土地征收范围之列。
简介:过去20年,国家税务总局共确定了20个税收宣传主题和88条税收宣传标语口号,力度之大、时间之长、态度之坚决均史无前例,但最具代表性和访问量极高的网络和报纸调查均显示,宣传并未取得预想中的成功。宣传有意无意忽视了税收法治意识与纳税意识的内在联系和区别,税收有偿与无偿、纳税服务等诸多理念并未落实到宣传层面,直接影响了税收宣传的效用,进而制约了税收法治意识的生成。中国的税收法治意识生成有着与西方不一样的路径,应坚持中国特色,以纳税人权利意识生成为核心,重点对纳税人权利进行体系化立法.明示纳税人的权利及其实现方式和保护机制,在此基础上进行立体化宣传。税收法治意识的生成还有赖于纳税人激励机制的整体化建构和税权的控制与规范化运行。当上述要件满足并付诸实施时,税收法治意识与税收法治中国将不再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