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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民诉法解释》中的“执转破”程序,以当事人同意为启动条件,实质造成“执转破”程序适用率低的实践困境。从“执转破”程序公益性分析,执行法院依职权启动“执转破”程序具有内在合理性。因此,采用职权主义下的职权移送主义,增加执行法院职权启动“执转破”程序,废除《民诉法解释》第516条中的倒逼机制,方是解决“执转破”程序适用率低的良方。在职权移送主义的“执转破”程序启动框架下,就“执转破”程序启动主体、启动条件等规则的重塑进行探讨。

  • 标签: “执转破”程序 职权移送主义 启动条件
  • 简介:存在新证据提请再审的,该证据应“足以证明原裁判认定的基本事实或裁判结果错误”。其中,“基本事实”指原裁决据以作出之要件事实,而“裁判结果错误”亦指向原审认定的要件事实错误。“足以”一词表明该证据须能够否定再审申请审查法官按原审裁判逻辑对要件事实所形成的心证状态。此外,仅在“客观原因”致使当事人于原审无法及时举证且当事人作出合理说明,方能启动再审。因当事人主观过错或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不属于“客观原因”。当事人在原审中有能力、有机会、有可能获取、提交证据却未获取、提交的,不能启动再审

  • 标签: 民事再审 新证据 基本事实 足以 客观原因
  • 简介:[案情]2013年2月6日,被告人钟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判决生效后,法院于2013年2月26日向社区矫正管理局送达执行通知书,该通知书记载钟某的缓刑考验期为2013年2月26日至2015年2月25日。数日后,检察机关因量刑畸轻提出抗诉,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原一审法院以钟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 标签: 考验期 缓刑考验期限
  • 简介:现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关于再审案件诉讼费用制度的规定,存在收费范围的规定过于狭窄、费用负担规则的确立僵化等问题,加之司法实践中有关再审案件受理费的承担方式各行其道,使得有关再审案件受理费的法律条文及制度设计已经无法与我国目前民事再审程序运行现状相匹配。为保证民事再审真正发挥其应有功能,在准确定位再审之诉及合理落实司法有偿原则的基础上,应当按照再审事由的区别及程序类型的不同,对收费范围进行了重新划分,并确立以败诉方负担为主兼顾考虑过错因素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负担规则,使当事人再审诉权得以理性主张、当事人无理缠诉得以尽量减少。

  • 标签: 民事再审 权利(力)配置 诉讼费用 再审之诉 收费范围
  • 简介:2017年9月8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指导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推进全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草案)》《市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方案(草案)》,标志着重庆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正式启动

  • 标签: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 监督工作 联网 预算 第一次会议 草案
  • 简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已进入监察法实施阶段,改革工作的展开需要注重对权力的制衡。现行的改革文件及监察法在对待权力上出现了重扩张轻制约的倾向,这是权力至上思维在改革中的延续,为防止可能引发的权力失衡与权力腐败,应该将权利思维引入,改革引入权利思维符合国家治理民主化、人权保障以及控权原则,尤其是权利自身的防御权能对防止权力腐败与权力失衡效果显著。权力与权利之间是互补关系,权利来源于权力的博弈,权利是权力扩张的自然界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展开应该综合两者的优势,以理性态度注重权力与权利的平衡。

  • 标签: 监察体制改革 监察法 权力 权利 检察院
  • 简介:现代犯罪构成具有模糊性、非妥当性等固有缺陷。对于这些固有缺陷,不能仅在刑事实体法范围内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也可以在刑事一体化思想指导下,通过在刑事诉讼各阶段中设置和运作各种协商程序、异议程序、审理裁决程序等救济程序最大限度地消解犯罪构成固有缺陷可能带来的不良实体结果,实现相对的实体正义。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在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各阶段均建立了相对合理的协商程序、异议程序,但是也存在着立法的不足,应进一步完善,以更好地消解犯罪构成的固有缺陷。

  • 标签: 犯罪构成 固有缺陷 救济、协商程序 异议程序 刑事一体化
  • 简介:程序正义理论促进了程序型警务的发展,强调警察行使自由裁量权时的公平性。本文研究了警察的程序公正行为是否影响警民接触时的两种行为:一是公民对警察的不尊重,二是公民对警察命令不服从。本文运用警民接触的数据研究程序正义的各种因素对公民行为的影响。由于警民接触的相互性,在分析数据时加入了工具变量,解决警察强制权和公民不尊重警察之间的因果关系。数据分析发现,程序正义的各因素解释力不足。警察的行为和听取公民意见并回应是两种重要的程序公正行为,可以减少公民对警察的不尊重和不服从。

  • 标签: 程序正义 程序型警务 公民不服从警察 公民不尊重警察 强制措施
  • 简介:制定一部完整的行政程序法,是我们一直以来的追求,然而由于现实情况的复杂性、出于制定法律的谨慎考虑和多变的实践状况,我国目前还没有行政程序法。但是,这些主客观因素,远远无法阻挡我们努力制定行政程序法的脚步,前路漫漫,任重而道远。

  • 标签: 行政程序法 程序合法 程序正当
  • 简介:日常民事活动中,纠纷难免会产生,民事纠纷的妥善解决除了公正判决外,还需要民事执行制度的有效支持。司法实践中,常常因为诸多原因导致民事执行程序半途而废,这里面不仅有当事人自己过失的因素,更多是民事执行制度的不健全。本文在分析实务中民事执行制度弊端的基础上,结合笔者从事执行工作的经验,提出相应对策,以更好的维护当事人之合法权益。

  • 标签: 民事执行 程序 可操作性
  • 简介:10月26日,“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公民安全课堂”大型公益活动启动仪式在安徽省公安厅举行。“公民安全课堂”大型公益活动依托安徽公安机关丰富的公共安全教育资源,借助资深运营团队,整合多方社会力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走进学校、社区、工厂、商场等,向广大群众宣讲传授安全防范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凝聚社会合力,筑牢维护公共安全的坚实防线。根据计划,“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公民安全课堂”大型公益活动定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在我省开展4季共73场线下活动。

  • 标签: 公益活动 省公安厅 公民法治意识 首席安全官 安全防范意识 公共安全
  • 简介:自2010年以来,我国法律逐步确立了一套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程序。在审判前阶段,检察机关通过侦查监督、核查、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来主导着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在审判阶段,法律对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启动作出了一些限制,确立了程序性审查前置、先行调查以及当庭裁决等原则,对非法证据排除的初步审查和正式调查作出了程序上的规范,强化了庭前会议的诉讼功能,确立了完整的正式调查程序构造,确立了两种程序救济方式。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有效实施,取决于一系列制度的保障,其中检察机关的主导地位、律师辩护权的有效保障、法院自由裁量权的限制以及法院审判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加强,属于其中最为重要的制约因素。

  • 标签: 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核查程序 先行调查原则 庭前会议 正式调查
  • 简介:以角色分化为前提的利益交涉过程是法律程序的基本属性。正当法律程序的基本要求表现为,中立的裁决者为程序参与方提供信息交流的充分机会,并据此做出说明理由的判断结论。从程序正义的理论视角来看,正当程序的作用在于平衡结果正确性与结果可接受性两种价值追求的关系。立法程序与行政决策程序的法治化建设、正当化构造,对于具有集权传统和行政主导特征的现行政治体制而言,显然具有突出的作用。诉讼程序与行政执法程序的制度完善,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保障程度,是需要持续关注的问题。

  • 标签: 正当法律程序 形式性正当程序 实质性正当程序 程序正义 程序主义
  • 简介:我国自从2010年确立了一种“相对独立的量刑模式”,这种模式本质上仍然是一种定罪与量刑一体化的模式.经过近八年的运行,相关诉讼程序和司法实践状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庭审程序改革的迟滞使得这种模式呈现出它的不适应性.定罪程序与量刑程序不仅存在证据法基础上的不同,亦具有若干现实必要性.构建独立的量刑程序关键在于确保量刑信息收集的准确性和全面性,路径包括量刑信息调查主体和责任的明确、审判组织的专职化以及证明标准的重建等.

  • 标签: 无罪推定 证据规则 定罪程序 量刑信息 证明标准
  • 简介:职权侦查原则明确了侦查犯罪对国家机关既是权力亦是义务,侦查机关应主动行使职权,开展犯罪侦查。因此,其是构建侦查启动理论和规则的指导原则。侦查机关虽然存在侦查启动裁量余地,但在特定情形下必须启动侦查。在我国侦查立案启动模式下,侦查启动的条件包括程序性条件和实体性条件。在实务中,对侦查机关启动侦查程序的情形一般无需过多关注,而对其不启动侦查程序的行为必须重点关注,构建相应的制度予以规范,以防其怠于履行职责。

  • 标签: 侦查 职权侦查原则 侦查启动 规则
  • 简介:近日,2018年“海外侨胞故乡行——走进湖南”活动启动仪式在长沙举行。“海外侨胞故乡行”活动旨在通过省情推介、经贸投资项目洽谈、企业考察、文化交流等形式,加强与海外华侨华人的联系,充分发挥海外侨胞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助力中国经济发展,增进海外华侨华人对祖(籍)国的感情。来自美国等40个国家和地区的近150名海外嘉宾参加活动。

  • 标签: 海外侨胞 故乡 湖南 中国经济发展 华侨华人 项目洽谈
  • 简介:行政相对人基本程序权是指行政相对人所享有的与行政法治中的程序有关的权利,这个权利既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权利,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程序权利,它是能够主宰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最为核心和系统的程序权利。行政相对人基本程序权利有着非常重要的法治价值,可以"倒逼"行政正义实现、使行政法治与时俱进、使行政执法人性化、使行政相对人权利过程化。然而,在我国,基本程序权利概念尚未形成、基本程序权利体系尚未形成、基本程序权利尚未有内容构造、基本程序权利缺少程序制度支撑。如何在行政法治建设中建构行政相对人基本程序权需要诸多具体的路径,主要应对行政相对人程序权利进行梳理、完善行政法上的程序制度、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合理处理程序规则与实体规则的关系。

  • 标签: 行政相对人 基本程序权利 法治价值
  • 简介:经过法制改革,我国征地程序形式上趋向正当,但是征地程序违法事件依旧频发,改革征地程序应该从更加宏观的视角予以切入。域外发达国家的征地制度揭示,唯有实现征地权的合理分工,方能实现征地程序之内在价值与功能。我国以行政权为中心构造征地权,人大及法院有意回避对征地权实施监督,导致形式上逐渐正当的征地程序无法给予被征收人有效保护。为此,改革我国的征地程序,在宪法与组织法的框架下对权力结构实施必要的调整是其前提与基础。

  • 标签: 权力结构 土地征收 正当程序 权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