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用事业的本质属性是公共性,与民营化由"公"转向"私"自始存在理论矛盾。民营化旨在以公用事业市场分配取代政府分配,因市场的自由交换只能是"恶"向"恶"的转换。而建立在顾客范式之上的实然法律控制,抹杀了公用事业"公"的属性,顾客不完全的消费与公共参与选择权无力控制"恶"。所以,重释民营化的双重含义,应然的法律控制必建构于公民资格范式之上,公用事业消费者是公民,依据公民资格权利实现公用事业的共享与共用、凭借参与权分享政府权力,在多中心治理结构下决策控制规则的制定与实施。其中,合理目标拟订是关键,二元控制主体设计是核心,民营化路径与方法、民营化后市场进出、价格、质量、运营安全与持续性、竞争秩序等是控制的基本内容。
简介:公用设施是城市的动脉,关系着公用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牵涉到广大市民的日常生活。合肥市公用设施情况怎样呢?据了解,由于历史的原因,合肥市部分煤气管网存在大量违章建筑,给城市人民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一些企业和单位长期拖欠水费,影响制约着供水企业的资金周转和正常的生产经营,一些用户随心所欲任意动拆供水阀门、水表;在公交部分站台,许多商贩随处摆摊设点,个体车辆阻挠公交车,强行拉客争客现象日趋严重。面对诸多复杂的因素,迫切需要一支强有力的队伍以法执政,以维护城市公用设施的完好,保障公用事业蓬勃发展。1995年底,在合肥市建委领导关心支持下,在各个公用企业的密切配合下,一支精心挑选、素质过硬的队伍———合
简介:法官说法审判实践中,不少当事人常会采取与任晓娟类似的行为。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对按撤诉处理的相关规定不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由此可见,按撤诉处理是指原告虽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那么,什么情况下会按撤诉处理呢?结合民诉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有6种情形按撤诉处理: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