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由于我国社会急剧转型以及城市化浪潮的冲击,农村基层治理中的各种矛盾冲突不断显现,而既有的基层治理体系、治理方式和治理能力还存在诸多不适应,从而使当前农村基层治理实践面临一系列新的问题与挑战。其突出问题之一,便是基层治理中普遍存在着简单化行政管理手段盛行,导致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泛滥,从而严重抑制了农民群众在基层治理实践中的自主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也导致基层民主建设的弱化和虚化。这种情况如果得不到及时纠正,显然无法有效应对新时代农村基层治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利于实施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和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不利于化解基层社会日益突出的复杂矛盾,同样也不利于治理基层腐败和纠正四风问题。
简介: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一项重要问题,是农村进行基层治理的依据之一。村规民约应当界定为村民以道德传统为基础,以法律为依据,结合当地实际,风俗习惯,共同制定的行为规范。合法性是村规民约的核心内容。当前的村规民约在合法性方面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方面是内容与国家法律相违背,二是制定程序违反法律规定,三是对村规民约的监督不到位。为了完善村规民约,解决村规民约中存在的问题,有必要考究在诉讼中的应用,从而建立对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审查机制。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审查,需要从审查主体、审查方式、审查限度三个方面进行。处理好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的衔接问题,对于促进基层治理,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