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独裁统治一直为人们所深恶痛绝,人们也会为推翻独裁统治鼓掌欢呼,但独裁统治终结后一定会出现民主吗?伊拉克独裁统治已终结多年,但今天的伊拉克以及整个地区仍战乱纷争。很多“失效国家”向我们表明,取代独裁专制的并不一定是民主,也许是无政府状态,这对这些国家来说更是雪上加霜。国家的作用是要保障稳定的政治局面,在能够有效运转的专制统治与日渐失效或已经失效的国家之间,我们会怎样选择?民主发挥作用至少需要一个基本稳定的环境,一个国家的有效运转更应被置于重要的位置。现在看来,全球政治将不会以民主和专制来划分,而是会被分为有效政府和无效政府。西方国家应该慎重考虑的是,支持他国推翻专制后,该国是否能够建立有效的政府。伊拉克也许是一个可以让美国进行反思的很好的例子。
简介:人们往往在经验层面上将司法不公归因于法官自由裁量,而法官能够自由裁量被认为是立法不完善的必然结果。在哈特的法律推理理论中也能发现类似逻辑。该理论认为,法律作为规则体像语言一样存在开放结构,开放结构限制了法律的适用范围,这导致在特定案件中,法律必然出现空白地带,因此只能依靠法官自由裁量。实际上,规则的开放结构与法官自由裁量属于不同层次的问题,规则出现开放结构并不必然意味着法官自由裁量。就哈特的法律理论而言,自由裁量问题的实质在于承认规则的不确定性。哈特之后的法律实证主义即便将法律概念的范围扩大,不再认为法律仅仅包括规则,依然无法证明法律的开放结构与法官自由裁量之间存在逻辑上的必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