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网约工是我国非典型劳动关系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因用工灵活性过大、安全性不足正成为工会组织劳动权益维护面临的新问题。个体劳动权益落实难和集体劳动权益虚化成为新就业形态下的网约工劳权缺位主因,网络技术引发劳动组织平台化、劳动用工多元化导致传统劳动关系的外延和范围被拓宽、传统工会工作的内容和方式受冲击,传统企业劳动关系形成与协调出现新困境。工会在强化传统企业劳动者权益维护的基础上,要关注网约工新就业形态群体的权益维护,主动适应'互联网+'的发展,扩大组织覆盖面,将'网约工'这种新型用工下的劳动者纳入工会工作服务体系,通过采取组建平台行业联合工会、大力推进互联网+工会建设、积极参与法律法规制定修改以及将网约工社保问题纳入工会视野等措施,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益。
简介:围观者卷入引发的突发群体事件是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发展变化。围观者卷入引发的群体事件触发因素都是极其偶然的小矛盾,最终导致小事件演变成大的群体冲突,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是大量与事件无关的围观者改变身份成为参与者。对于这一人民内部矛盾的新变化,基于经济因素的分析,必须考察利益分配不公平、相对剥夺感增强和基层政府与民争利等因素;基于政治因素分析,必须考察参与渠道狭窄、政治认同度困难、话语输入与输出不对称等因素,还要兼顾文化、社会及环境等因素。综合分析诸因素的目的是为分层、分段防止围观者卷入而导致突发群体事件的发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稳定有序的社会发展环境。
简介:本研究基于制度理论采用多层广义线性回归模型分析并阐释了《劳动合同法》对职工劳动报酬权益的保障效应及机制。结果显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显著降低了职工被拖欠工资和加班工资的可能性。《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职工所在省份失业率、所在组织成熟度和个体文化程度对职工被拖欠加班工资可能性的影响趋于消失,但是个体的户籍身份仍然显著影响职工被拖欠加班工资的可能性。此外,文化程度和户籍身份对职工被拖欠加班工资可能性的影响分别受到职工所在省份失业率或所在组织成熟度的跨层调节作用,即在低失业率省份场域,不同文化程度职工被拖欠加班工资的可能性存在显著差异,反之则差异不显著;在低成熟度组织场域中,不同户籍身份职工被拖欠加班工资的可能性存在显著差异,反之则差异不显著。
简介:集体劳动关系在企业中的状况目前还未得到应有的关注和分析。我国企业工会的弱势和功能的内部冲突造成了企业集体劳动争议的特殊表现形式和处理方式,在企业的集体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权益被普遍侵害。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人事仲裁院106起集体劳动争议案件与处理情况表明,集体劳动关系中劳资双方矛盾的成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在当前经济新常态背景下,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一些企业实施减员增效等改革措施过程中造成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二是企业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追求利润最大化,采用一些非法手段逃避法律责任造成的劳资纠纷。在实践中,我国现行的集体争议处理制度保障既有优势也有不足,另外,在处理集体争议制度中调解机制的适用性也是值得质疑的,软化法律标准在司法中容易造成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二次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