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得以在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中确立是有其现实背景和立法基础的,从现实背景方面看,刑事诉讼中羁押率居高不下、“以捕代侦”、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一捕到底”、长期羁押等现象都急需解决和改善;另一方面,无罪推定原则、比例原则和权力制衡原则是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三大立法理论基础。作为一种新确立的法律制度,羁押必要性审查体现了法治的进步,也充实了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内容,但该制度在实践运用中却遇到了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法条规定上存在结构不完整、内容不确定和用语有歧义的先天不足,配套机制上信息共享不够、评估说理不足、衔接保障不力和替代措施不完善,以及司法工作人员“以捕促供”、“有罪推定”等传统司法理念未转变和过于强调诉讼效率、突出考评考核等功利性的执法方式。这些问题都影响着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实际运用和效果。
简介:党校是党教育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和主阵地,并发挥着“领导干部锤炼党性、提高素质的大熔炉”的作用,这就决定着党校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方向,聚焦主业主课,强化主业主课意识,完成好党所赋予的庄严使命.党校的性质决定了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是党校的主业主课.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指出:“党校姓党,决定了党校工作的重心必须是抓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抓好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是坚持党校姓党的内在要求,是党校教育的科学规律,也是党校的特色和优势所在.思想理论牢固是政治坚定的重要基础,增强党性修养是保持政治清醒的有力保障,把抓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作为工作重心,党校才能更好地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要求,切实提高办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