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5年中国的周边安全形势可以概括为:大国博弈烈度增强,但总体关系格局基本稳定;热点问题突出,但仍具有可控性。在中国周边安全环境的塑造中,新型大国关系的构建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是中国在周边地区实施创造性维稳、开拓性进取战略的关键环节。在中国周边安全环境的演变中,南海问题热度上升,朝鲜半岛冲突风险增大,钓鱼岛及东海风险犹存。不同地缘板块的交织搅动,给中国周边安全环境的构建平添了新的不确定因素。2016年将是一个多事之年。一些矛盾冲突点将会继续发热,大国博弈的联发效应会继续扩散。从中国周边安全环境塑造的角度来说,最重要的是妥善管控分歧,维护周边局势的基本稳定,避免局部冲击整体,让和平发展的大环境得以维持和延续。
简介: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逮捕的社会危险性条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2015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了《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细化了具有社会危险性的若干情形,为司法工作人员把握逮捕的社会危险性提供了规范指导。然而,法条规定之有限性与案件样式之无限性之间存在的巨大张力决定了办案人员在审查社会危险性时无疑要凭借自己的主观经验,同时,我国社会危险性审查还存在行政化色彩浓厚等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需要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应当以保障人权为价值追求,以量化评估方法为评估基础,拓宽社会危险性评估主体的范围,加强评估过程中的控辩对抗性,按照一定规则和标准确定最终的评估结果,有助于实现社会危险性评估由主观化向客观化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