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农业刻上了数字化的烙印,数字化也给农业法提出了要求。农业数字化需要法律框架,为所有参与人提供法的安定性,在不同主体的冲突利益间达致适当的平衡。农业数字化中的法律工具有合同法、竞争法和知识产权法。本文探讨法律在农业数字化中扮演的两个角色,作为对自由数据交易的限制的法律和保障数据交易经济利益的法律。针对第一种角色,数据保护和知识产权法提供的保护首当其冲。而在第二种角色中,数据上的所有权、合同法、责任法呼之欲出。面对既有制度的法律漏洞,如责任法上的空白和企业数据保护的不足,欧盟层面的立法者应当弥补法律漏洞,不能怠于作为,将责任转嫁给法官造法。另外,合同法上的路径或为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条灵活的路径。
简介:当前,我国经济已经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民营企业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发生了很多新的变化,民营企业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但同时巨大的市场空间、“互联网+”发展以及消费升级等也为民营企业创造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如何将这些空间变为现实,就需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民营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明确创新思路,分类创新:在大企业产业链中创新、联合创新、引领科技创新、在细分领域创新和进行模式创新。在明确创新思路基础上,民营企业的创新发展需要做到:一是顺应产业升级规律;二是坚决贯彻“工匠精神”;三是积极创新融资模式;四是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五是准确把握市场需求。